竞报:对足协“霸王条款”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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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09:48 竞报 | |||||||||
金德主帅库夫曼赛后公开表示与对方12人作战,力帆与现代俱乐部愤怒地向中国足协提出书面申诉,中超第二十轮联赛的裁判问题成为一大热点,但这似乎已是中国足球永远的疑难杂症。长时间以来,人们因为所谓的“潜规则”而对裁判问题难以非议,却很少去质疑中国足球摆在桌面上的“霸王条款”。 裁判问题在很多时候表现为“红哨”、“黑哨”,但是因为缺乏铁证而没有研究价
中国足协对协会所属俱乐部的比赛实现管理,很重要的一条途径就是委派执法裁判。结果,围绕裁判问题的许多规定就成为“霸王条款”:比赛监督和第四官员帮助足协实行“自我监督”,对侵犯裁判权威的行为奏章递折,而在维护球队权益及公平性方面就像业内人士所说,只在那儿“坐台”。俱乐部的申诉反馈总是遥遥无期,结果往往不了了之。常常挥起板子打俱乐部和球员,却很少处理裁判,偶尔处罚一次还是“内部处罚”。裁判可以在赛场上一错再错,但是却绝不允许教练和球员评论裁判。 在这样的“霸王条款”下,裁判不经常出现错判、漏判和误判才是怪事。至于这是错误还是失误,是人为因素还是技术因素,实在难以纠缠清楚。中国足协的裁委会和纪律委员会,同样难以给出令人信服的说法。 中国足球需要向国际足球学习、借鉴和接轨的地方数不胜数,但中国足球偏偏只“惯例”并发挥了这些“霸王条款”。尽管“行有行规”,但足球比其他多数行业领域具有更高的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关注度,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质的中国足协,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责任,而不应一意行使长官意志,单纯处理“内部事务”。 沈阳金德、重庆力帆和北京现代这次公开表现出来的不满与愤怒,可能落得跟以往一样的结果,不如喝瓶啤酒回去闷头睡觉。任何球队都可以接受失败,金德和力帆更是已经输无可输,但是对失败者而言,他们只希望输个明明白白,败得心服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