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三元冠名官司没完没了 辽足不服一审正式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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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2:0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姚国繁)“三元冠名官司”一审败诉不到半个月,辽足俱乐部经过反复斟酌于上周正式上诉。 “法院的判决我们难以接受。”昨晚,抵京处理官司的辽足俱乐部执行董事张曙光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8月9日,受理此案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进行审理,最终认定辽足违约事实成立,判决辽足赔偿三元方面202万元。从法院判决之后的15天之内辽足有上诉的权利,就在上周,辽足方面正式向法院提出上诉。 张曙光认为,“法院在判决过程中自相矛盾,一方面法院认为我们回归是客观条件所迫,属于情势变更,俱乐部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另一方面法院却在最后的宣判上判决辽足承担责任赔偿对方202万元。无论怎样,我们都是必须要上诉的,一审的判决我们不接受!”张曙光准备聘请一些法律界的专家对此案进行论证,以寻求在法律方面最大限度的支持。 辽足与北京三元公司之间的纠纷还要追溯到2003年。当年的4月份,三元公司和辽足俱乐部签定独家冠名协议。不过,辽足由冠名所引起的巨大风波让省内有关方面强制辽足必须回辽宁,辽足无法继续执行合同,双方签定了终止协议书。随后,辽足按照约定开始向三元公司支付赔偿费用,不过在今年5月,三元公司将辽足告上法庭并认为辽足到目前尚有202万赔偿没有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