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体将辽足送上被告席 张曙光称撤离北京有特殊背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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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3:57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姚国繁)辽足的陈年旧账又被翻起来了。日前,国家奥体中心将辽足俱乐部正式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辽足拖欠奥体中心巨额场地租赁费。 “我们在半个多月之前就收到了法院的通知,俱乐部会积极地面对。”昨晚,辽足俱乐部执行董事张曙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辽足与奥体中心之间的债务关系还要追溯到2002年,奥体中心方面认为,“辽足曾于2002年将北京奥体中心作为甲A的主场,签订租期为3年的使用合同,合同只履行到2003年5月,辽足欠交租金后提前撤离场地。其间,辽足多次承诺一定支付所欠费用,但至今仍未履行承诺,给奥体方面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奥体中心起诉辽足拖欠其场地租赁金和违约金,请求法院判令辽足支付拖欠的场租和违约损失共计257万元。”日前,奥体中心将辽足正式告上了北京市朝阳区法院。 对此,张曙光认为,“当时我们离开奥体有着特殊的背景,辽宁省有关方面要求我们必须回辽宁,我们必须服从。所以我们离开奥体中心,这种形式上的变更不属于主观故意,法院在审理其他案件时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我相信法院会酌情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