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健发表五点申明 要求杨猛赔偿30万并公开道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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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5月05日20:02 新浪体育 | ||||||||
查看全部体育图片 循环图片 新浪体育讯 5月5日傍晚,新浪体育接到了前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张健传真的《严正申明》,在传真中张健提出了5点申明,称汇中天恒副总裁杨猛自任俱乐部总经理是非法的,要求杨猛予以赔偿30万元人民币。 严正申明全文如下:
2005年5月2日下午4时,北京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在无任何董事会任免文件及我本人在广州出差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俱乐部自行宣布罢免本人总经理职务,同时自行任命自己为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总经理,对此事件的非法性、荒唐性和将对俱乐部及我本人带来的损失,本人严正申明如下: 一、本人的工作职务受法律的保护 本人与俱乐部的聘用关系,是在俱乐部合法董事长叶红汉、代理董事长杨塞新之间共同签定的,即便有正当合理的理由解聘本人,也必须依法由我俱乐部董事长提出解除。 二、汇中天恒副总裁杨猛自任俱乐部总经理是非法的,我郑重指出,俱乐部各部门不得接受其非法干预,否则对俱乐部带来的损失,各当事人将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我将对董事会负责; 三、汇中天恒副总裁杨猛的上述行为,我认为是个人行为,已对本人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后果,本人要求杨猛予以赔偿30万元人民币。 四、鉴于杨猛近期涉入俱乐部管理以来,由于其不具备管理能力,而以江湖手段不断激化本人与主教练、球员的矛盾,造成俱乐部的严重混乱,俱乐部岌岌可危,本人呼吁各界予以关注。 五、我代表俱乐部和深圳球迷再次对李志达先生及汇中天恒在俱乐部困难时期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同时我坚信杨猛先生的这种低劣做法不是出于汇中天恒和李志达先生的本意,因此,我作为俱乐部的合法总经理要求杨猛先生对俱乐部及我本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开道歉。 特此声明 张健 200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