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在冠名一事上处理不当 辽足代表首度“认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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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4月08日11:06 沈阳晚报 | ||
昨日上午,辽足俱乐部代总经理张曙光一行与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有关负责人孙永言院长进行了在沈的首次会面,对于此前学院所提出的“俱乐部违反了股东权益”一事,张曙光向学院的有关人士进行了再次解释。 辽足俱乐部对于球队冠名没有事先通知学院一事,主要持两点原因:一是当时由于冠名敲定的时间比较紧,导致没有时间通知其他股东;二是由于当时辽足俱乐部总经理程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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