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上周五,由于在一场小纠纷中出手,申思向被打保安赔礼道歉的事件,经晨报率先报道(详见7日晨报“热线新闻”)后,某网站发布了一则据称是申思本人提供的对打人事件的声明,为了印证该声明的真实性,昨天,晨报记者根据其中的部分细节,对事件进行了跟踪采访。
1、“当时,在我的车前方停着一部面包车,司机已经离去,我打量四周,并没有看到
此地不许停车的标志”
--摘自声明记者两次前往招商银行采访,从漕溪路拐上银行门前的过道,能清清楚楚地看到立在过道正前方的禁止停车标志。此外,银行右侧门前的过道边还立有一块可移动的“禁止泊车”牌。为了证实禁停标志是否长期存在,记者询问了徐汇车辆停放公司的顾师傅。
顾师傅在漕溪路口的非机动车停放站上工作了整整6年。他告诉记者,禁止停车的牌子一直就立在银行门前的小型花坛中,而且银行门前的车道只能供两辆车通行,还有一定的坡度,根本不能作为临时停车使用。
面对同样的问题,编号为S D-5007的招商银行保安说,银行门前的过道边,从大楼建成时就竖立了禁止机动车停放的标志。对事发时申思的车子前停有其他车辆的说法,保安们解释道,那是银行的解款车,根本不是普通的社会车辆。保安们还表示,对于6日的打人事件,银行的监控录像中有详细的资料,如果申思对保安管理有疑义,只要手续合法,调阅录像就能真相大白。
2、“当天夜里,我前往案发地点公安警署,同样是以一个普通百姓的名义去报了案”--摘自声明
按地区划分,漕溪路口招商银行的治安受理,应当归徐汇区公安分局徐家汇警署管辖。对于报警一事,记者从昨天下午2时至5时,与分局上下进行了反复核实,结果却和声明不符。
在电话采访中,徐家汇警署的负责人为记者查阅了6日下午到7日凌晨的值班纪录,没有找到申思的案子。警署负责人提醒记者,有可能案子是由在街面巡逻的网格警负责的,如果是这种情景,在分局指挥室中应该有所纪录。
记者随后和徐汇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取得了联系,当班民警对记者的采访表示惊奇,并称有关申思打人的事情,他们也是从晨报上看到的,6日晚到7日凌晨,徐汇区的110肯定没有接到过申思的报警。民警还补充说,按照规定,申思如果要报案只能到徐家汇警署,就算警署事发当晚的负责人不在,只要查查验伤单存根,就会找到线索。
下午4时30分,记者前往徐家汇警署,值班警官破例为我们查阅了验伤单的存根。“星期五……喏,最后的验伤单是16时05分开出的,你看,一开就是两张,是两个人打来打去,肯定不是申思的……再往后,就没有纪录了。”
3、“医生在诊断书上很清楚地写明:身体多处出现划伤和淤血,在化验中发现血尿……而权威医院的诊断书更是证明了,不是我打人了,而是我被人打得尿血”———摘自声明
由于声明中没有透露据称为申思看病的医院名称,所以记者无从确认那份诊断书的真伪。但在记者对中山、市六(在徐家汇地区发生的治安纠纷中,警方通常委托这两家医院负责验伤)等医院采访的过程中,医生却对声明中的说法提出了疑义。
某医院外科急诊室的俞大夫告诉记者,医院验伤通常要根据警方开具的验伤单进行,否则只能视作门急诊进行收治。俞大夫指出,虽然门急诊的病历也有证据效应,但如同验伤报告一样,医院只能对伤者的伤势进行客观评价,而不能对伤势的起因进行主观推测。
俞大夫举例说,临床上不少血尿症状都是因为外伤引起的,但肾脏、尿路等疾病也会造成血尿。俞大夫认为,即使存在声明中的诊断书,也只能证明就诊者有血尿症状,该症状是否由外伤引起,只能由警方进行判断。
由于记者多方调查后发现,被采访者都对网站发布的声明表示质疑,记者昨晚辗转找到了申思经纪人高先生的电话,希望他能对声明的真实性予以证明。但高先生没有正面答复记者的提问,只是强调说,不管是网站、报纸,他和申思都不想再看到对打人事件的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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