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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0年下文将高尔夫税率从20%调整为10%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2月10日16:58  新浪体育微博

  新浪体育讯 2010年5月20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地税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66号)对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进行了调整。为了让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掌握该政策的具体内容,市地税局将政策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等进行解读。

  一、调整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娱乐业的经营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消费者参与娱乐业消费更加普遍,跑马、彩弹对抗射击、攀岩、划船等娱乐项目更加普及,一些高消费的娱乐业项目逐渐呈现出大众化消费的趋势。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现行适用税率是8年前制定的,部分税目适用税率的设置已不适应纳税人经营情况的变化,且存在税率档次较多,不便于统一征管的问题。基层税务机关以及纳税人对此也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为公平税负、促进我市娱乐业的健康发展,丰富市民娱乐文化生活,推进我市“健康重庆”建设,因而对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重新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内容

  (一)减并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的档次

  原娱乐业营业税税率分别为20%、8%、5%,本次调整后只设立10%与5%两档。

  (二)适当调低娱乐业营业税的适用税率

  本次调整将消费水平、利润水平相对较高且消费的普及度相对较低的项目的税率调整为10%。将消费水平、利润水平相对较低且消费的普及度相对较高的项目的税率调整为5%。

  三、新旧规定对比

 

项目 原规定 新规定
歌厅 20% 10%
舞厅 20% 10%
卡拉OK歌舞厅 20% 10%
台球 5% 5%
高尔夫球 20% 10%
保龄球场 5% 5%
游艺 8% 5%
游戏机 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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