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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高尔夫球杆15根未卖出手 获刑11年罚金1万

  北京时间2月7日消息,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乐山市中院获悉,峨眉山市37岁农民吴某因盗窃高尔夫球杆,被判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2011年5月4日晚9时许,吴某在峨眉山城区红椿路砸车盗走15根高尔夫球杆。他觉得这堆铁杆可以卖个好价钱,但一直没卖出手。经鉴定,被盗高尔夫球杆和球包是某品牌限量版的,价值6.5万余元。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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