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20-1 拿起球和标定球的位置
按照规则拿起的球可以由球员或经过其授权认可的人拿起。
根据要求把球放置回原位的规则拿起球时,在拿起球之前必须标定球的位置,否则罚1杆,并且必须把球放回原位;如果没有把球放回原位且在下一杆击球前没有纠正,罚2杆。
如果在按照规则拿起球的过程中,或者在标定球位置的过程中意外地移动了球或Mark,必须把球或Mark放回原位,不用受罚。
高尔夫规则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在球的现状下打球”,因此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随便把球拿起来的;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辨认球、球上了果岭后等),规则允许球员把拿起球,但要求放回原位后打下一杆,这种情况“必须”先标定球位,否则就是违规。
例如,球友们在长草中找球时就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隐隐约约看到有一个球,不是先将球位用Mark或球梯标定好,而是跑过去直接先拿起球来,这种做法就是违反规则20-1,罚1杆(如果是自己的球)。
规则20-2 抛球和重新抛球
a. 抛球者和抛球方法
按照规则抛球时,必须由球员自己抛球。直立,将手臂伸直并把球举至齐肩高度,然后使球自然落下;由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抛球且没有在下一杆击球前纠正错误的,罚1杆。
b. 抛球地点
当要求在尽量接近某特定地点抛球时,必须抛在不比该点更靠近球洞的地方;如果不能准确知道该点的位置,必须进行估计。
c. 重新抛球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重新抛球,不用受罚:
——在障碍区外抛球后滚入并静止在障碍区中
——在障碍区内抛球后滚出并静止在障碍区外
——在果岭外抛球后滚上并静止在果岭
——抛球后滚出并静止在界外
——按照规则进行脱困补救时,抛球后并没有能够实现脱困。
——滚到并静止在距球首先触及球场部分的位置2支球杆范围以外。
——静止在更靠近球洞的位置。
违反规则20-2的处罚:罚2杆。
“抛球”是我们在球场上经常遇到的情形,比较典型的违规行为包括:
(1)让球童抛球。
(2)随便把球往地上一扔。
(3)为了避免抛球后球位不好(如在长草或沙坑中抛球),几乎是用手把球“放”下去。
(4)不在“法定区域”抛球(超出两杆范围或一杆范围)。
(5)在更靠近球洞方向的位置抛球。
如果没有按规则的要求抛球,只要在击球前进行了纠正,则不受处罚。
规则20-3 放置球和将球放置回原位
如果无法确定要放置回原位的球的地点,则:
——在果岭通道,必须在尽量接近球原来所在的地点抛球,但抛球点不得在障碍区内,也不得在果岭上。
——在障碍区内,必须在该障碍区内尽量接近球原来所在地点抛球。
——在果岭上,必须在尽量接近球原来所在的地点放置球。
放置球时,如果球没有静止在被放置的地点,不用受罚,必须再次放置回原位;如果球静止在放置点之后发生移动,不用受罚,但必须在该球的现有位置打球,否则罚2杆。
关于“果岭通道”的概念:按规则的定义,球场上除了本洞发球台、本洞果岭及所有障碍区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都称为“果岭通道”,包括球场上的各种长草、树林或灌木丛等等。
规则21 擦拭球
下列情况不得对拿起的球进行擦拭:
——为了判别球是否“不适于使用”而拿起来的球
——为了辨认球而拿起来的球,只能将球擦拭至辨认所必需的程度。
——因为有助于打球或妨碍打球而拿起来的球
违反规则21的处罚:罚1杆。
在雨天或雨后打球时,如果运气不好,很可能会在球上面黏上泥土,这种情况规则并没有给我们“擦拭”的机会,只能硬着头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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