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第一轮:采用队际净杆总成绩排定名次并获得相应积分。
每队参赛10人,采用新新贝利亚的方式计算个人净杆成绩,将10人净杆成绩相加为本队的净杆总成绩,以此来排定8支球队在第一轮比赛的排名并获得相应积分。
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
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赛事第二轮:采用队际四人四球最佳成绩比杆的形式来排定名次并获得相应积分。
每队参赛10人由队长分为5组,每组2人搭档,赛前定好奇、偶数洞开球球员,然后按照两名球员轮换击球方式进行,最后得出18洞的总杆成绩,以此来排定8支球队在第二轮比赛的排名并获得相应积分。
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
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
赛事第三轮:采用队际两人总成绩比洞的形式来获得相应积分。
队际比洞赛分组:根据前两轮比赛的总积分排名,前四名球队抽签获得对阵形式,后四名球队抽签获得对阵形式。
每队参赛10人由队长分为5组,每组2人搭档与抽签对手对抗,采用两人总成绩比洞的方式进行。每组中取胜的一方为本队拿到1分(计入总积分)、输的一方为本队拿到0分(计入总积分)、如果打平则各为本队拿到0.5分(计入总积分)。
赛事总排名:累计三轮积分总和排定最终球队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