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认为高尔夫俱乐部“余额不退”规定是霸王条款,起诉要求还钱
高尔夫储值金卡上明明还有6000多元现金,哪知道卡过期了,余额却不能退。市民窦先生认为好韵高尔夫俱乐部“余额不退”的规定是霸王条款,委托律师将俱乐部告上法庭,要求退还余额。
起因
朋友送他储值8000多元金卡
协议
一年作废,余额不退
结果
一年后卡上还有6000多元,但发卡方不退还
现状
状告“霸王条款”,要求返还余额
昨日,窦先生称,储值金卡是一个朋友2008年12月送给自己的,在和好韵高尔夫俱乐部签储值金卡销售协议时,直接写的自己的名字。
由于忙于生意,窦先生没有去消费过几次。去年11月,他突然想起这张金卡来,一查询,卡里还有6000多元余额。“既然钱没用完,那就去退了。”窦先生当时想得很简单。
不过,窦先生在好韵高尔夫俱乐部吃了闭门羹——对方称,金卡马上要到期了,如果到期,该卡将作废,余额不退,理由是当初的协议上已经明确“有效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卡内余额不予退还。”
“金卡当时预存的是现金,就这样作废,那高尔夫俱乐部岂不是白赚6000多元钱?”窦先生不服气,认为“只能买不能退”明显是“霸王条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自己的权益,遂委托重庆德普律师事务所张凌律师,将好韵高尔夫俱乐部告到九龙坡区法院,要求返还卡上的6452元余额。
上周五,九龙坡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窦先生的代理律师张凌认为,储值金卡是窦先生的朋友以现金支付的形式储存进卡内,随后赠送给窦先生的,窦先生有权自由支配该笔费用。
张凌律师认为,根据消法第2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否则无效。金卡实质上就是消费者预先支付价款后取得的消费凭证,虽然标注了有效期,但这只是好韵高尔夫俱乐部的单方声明,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因而以此拒绝窦先生持卡消费的理由没有依据。现在虽然卡已到期,但卡内余额应该退还,好韵高尔夫俱乐部无权处置,甚至是侵占,否则就是不当得利。
“他不是适格被告。”好韵高尔夫俱乐部表示,购买这张金卡的是窦先生的朋友,所以窦先生无权来告。
针对窦先生“霸王条款”一说,好韵高尔夫俱乐部表示,销售协议是双方都认可了的,金卡使用有效期到期也是明确告知了的,并且也明确载明金卡办理后不能退卡、也不能退钱,所以不存在“霸王条款”的说法。
经主审法官调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记者 唐中明 摄影报道
卡上余额该不该退 律师学者说法不一
市消委维权律师、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良:这是一种预付费的消费方式,在消费者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前往消费,有效期已到期但卡内还有余额时,俱乐部应该退还余额。既然俱乐部限制了消费者不能退、不能转让,不消费也要付费,这就显失公平。
西南政法大学一不愿具名的教授:所谓卡设立有效期,是指在有效期内提供服务,过了有效期,商家可以不提供服务。然而这张卡带有货币性质和储存功能,卡里的人民币是没有有效期的,因此商家不能随意用“过期作废”来搪塞。合理的做法是,由商家与消费者约定一个卡的成本,适当收取成本手续费,将过期卡“激活”,而不是作废。
市消委维权律师、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天强:俱乐部明确告知了有效期、到期后卡内余额不能退还的条款时,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双方就应该自动履行。如果协议显失公平或不合理,消费者可以要求俱乐部更改或不进行消费均可以。既然是自愿,就要认可可能发生的后果。
“卡时代”签合同 这些条款最好写清
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美容美发、健身减肥、洗浴中心、洗车行、洗染店等普遍流行预付款消费方式,办理月卡、季卡或年卡,即可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然而,不少消费者在预付大量费用后,没有获得应有服务,权益受损。
市消委有关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在购买预付费式消费卡时,往往并没有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有的即使签了协议,但由于商家提供的合同带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市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预付费式消费卡时,首先要弄清自己是否真的长期需要此类服务,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来购买预付费消费卡,不要贪便宜一下子大量购买;对于服务期限较长的预付卡,更要提高警惕;对预付费消费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细节要了解清楚。
消委工作人员称,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详细约定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要保存好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维权;一旦选择了预付费式消费,消费者应该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