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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频袭葡萄园引纠纷 法院判球场赔偿300元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1月31日14:06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果农张先生挨着一个高尔夫球场开了葡萄园,本指望能借光招徕点顾客,却不成想园子三天两头遭到高尔夫球的袭击。为此他向高尔夫球场索赔。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获悉,法院判决球场赔偿张先生300元经济损失。

  2002年,房山果农张先生从村里承包了3亩多土地,用于种植葡萄。他的葡萄园与一家高尔夫球场相邻。据张先生说,从2007年开始,高尔夫球场内经常有球飞入他的葡萄园内,将葡萄秧砸坏。经双方协商,2007、2008年高尔夫球场曾给予他一些赔偿。但2009年球场却没有赔,为此张先生起诉到法院,称高尔夫球造成葡萄大面积减产,索赔经济损失5000元。

  庭审中,高尔夫球场代理人称,张先生所称的经济损失和数额均没有证据支持,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高尔夫球飞进葡萄园的情况并不存在,因此请求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持己见,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高尔夫球场在经营期间,因管理不善,致使高尔夫球飞入张先生经营的葡萄园,并对其葡萄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本案的现实情况,法院酌情确定球场赔偿数额为300元,对于张先生要求的过高部分不予支持。同时法院建议球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手段,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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