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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达志:吁请公务员别打高尔夫,有什么错?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18日10:02  央视网

  央视网发表了王玉初的原创评论,题目是:公务员打高尔夫不能一禁了之。文章的由头是,14日,广东省人大代表付丽玲在佛山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打高尔夫球很容易上瘾,被人称为“绿色鸦片”。而目前有不少公务员热衷于这项运动。因此她建议,公务员不应该打高尔夫球。

  “公务员打高尔夫不能一禁了之”,这话从理论上说没错,我很赞同作者的观点。但问题是,现代社会政治生活中,法律、道德、舆论对公务人员某些行为的禁止性规范、约束与限制,哪样又能一禁了之呢?所以我的看法是,不能一禁了之,话虽没错,但说了跟没说一样。

  这是文章的逻辑起点问题。文章的逻辑终点也有问题,不能自洽。是否可以这样说:公务员打高尔夫不能一禁了之,那么我们就不要去约束它、限制它了呢?作者的文意显然就是这样。按文章的分析,官员也是人,也会有许多爱好;有些爱好很奢侈,单靠他们的薪俸是难以为继的,“若都以禁令来禁之,恐怕最后只会落得禁令何其多的喟叹!更何况,从长远来看,一味地禁止,那是一种懒政,治标难治本。”

  不能治本,标也不用治了,无意义。这应该是作者的结论,虽然没明说。其实,在我们现在的媒体评论中,这样的观点并不鲜见,而且很流行。“唯有制度去约束官员手中的权利,管好官员的公款消费行为,才能从根子上治理一些官员打高尔夫上瘾。”谁说不是呢?但是这跟呼吁约束公务员的那些显然超出其支付能力的个人爱好,又有什么冲突呢?二者并不矛盾。用政治正确的说法,还是要“标本兼治”。舍弃哪个都是“懒政”。

  其实,治标还是治本,哪个更重要,唯有采取什么什么治本之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什么什么问题……这些说辞都是伪命题。没有标哪有本。不治标令积弊如山,本何以治,又怎么治得了。“只有规范官员公款消费、收受礼品等行为,并有财产公示制度作为最后的网箱,打尽一切非正当的收礼与消费行为,才能从根本上防治官员的爱好成为制度的漏洞。”是啊,没错。可问题是,官员的公款消费、收受礼品等行为又该如何规范呢?譬如,行政机关自定家规,不准其工作人员打高尔夫球(在机关活动室打打乒乓球还是可以的,而且要鼓励),这算不算一种“规范”呢?应该算的。是否有必要?显然有必要(当然,必要并非必须)。而这样的规范,却是一种典型的“治标”。

  何况,并不需要仔细阅读新闻即可知,付丽玲代表在发言中,并没有说要立法禁止公务员打高尔夫。人大代表提个建议,怎么就成了禁令?充其量是一种呼吁。她说,“高尔夫是一项高消费运动,而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尚不足以承担这么高昂的消费。公务员打高尔夫,很可能是利用公款,或者是将费用转嫁给民营企业,这就给企业带来很大负担。”因此公务员不要打高尔夫球。

  这样的呼吁有什么问题?我看没有。它恰恰是在敦促官员们“克己”以“复礼”,进而实现“天下归仁”,达致“治本”这一终极目标。这不正是“公务员打高尔夫不能一禁了之”一文作者想表达的吏治最高境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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