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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球说法之十二:高尔夫豪宅业主如何维权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09:53  新浪体育
高球说法之十二:高尔夫豪宅业主如何维权
(点击进入高尔夫法律专栏)

    文/唐志峰

  [案情]

  深圳白手起家的私营企业主杨先生很幸福地实现了成为成功人士的梦想,不但已有妻子、孩子、车子,最近更是购置了一套高尔夫豪宅,喜逢乔迁,功德圆满。尤其令杨先生沾沾自喜的是房子周围的环境。房子地处乡间,又紧靠着一个著名的高尔夫球场。每每杨先生站在楼上阳台凭栏眺望,满眼是绿树成荫,青草依依,简直是一幅充满诗意的田园画。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日,杨先生一家正在

客厅里与亲朋好友举行party,突然“嘭”的一声,客厅的落地的玻璃窗被飞进来的高尔夫球打碎,杨先生的身体也被玻璃碎片划伤,鲜血淋漓,客人们也都受到惊吓。愤怒之余,杨先生冲到阳台上寻找肇事人,却看到不远处悠闲地站着许多绅士模样的人仍在向自己房子的方向频频挥杆。

  问题出现了:谁是肇事人?肇事人是否应赔偿一切损失?若找不到肇事者,高尔夫球场是否有责任?如何承担责任?

  [专家解答]

  一、美国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

  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在美国,因高尔夫球场对球场周围的住房、汽车、行人、司机造成伤害的事例很多,相关的判例也五花八门。对此类案件,从高尔夫球场、打高尔夫球的人和受害者三个角度来说,美国一般按如下原则处理。

  首先,高尔夫球场必须对球场设施的安全负责。高尔夫球场应在合理的范围尽量减少高尔夫球击中场外居民、行人、车辆的风险。杨先生家旁边的高尔夫球俱乐部在球场周围如果设立了防护网,符合行业规范,则满足了所有人或运营者对“可预见的”、“合理的”风险采取了必要的预防与保护措施的要求。如果经查明,该俱乐部以前也未发生类似的意外事件,则不需要对杨先生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其次,“肇事人”是否负有责任?我们可以举个例子:在棒球比赛中,击球手是个大力神,一不留神击中了看台上的观众。撇开赛场的安全措施不谈,运动员是否应为自己在比赛中的正常竞技行为负责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来观看比赛的棒球球迷应合理预期在观看比赛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打高尔夫球的人只要是在俱乐部规定的范围从事高尔夫球运动,也不用对杨先生的损失做任何赔偿。

  第三,从受害人的角度,此类意外伤害应如何应对呢?杨先生的遭遇值得我们同情,但杨先生是住在高尔夫球场附近的居民,他在坐拥田园美景时,也承担了附带的风险。除非整个高尔夫球场完全封闭,否则球场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杜绝高尔夫球飞出球场、继而对杨先生的房子或家人造成伤害。

  读者可能会为杨先生叫冤:房子受损、人受伤竟没有个说法,讨不到公道。激进一点的读者可能还会大声疾呼:天理何在?其实美国有着相对健全的保险体系,从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许多社会风险。杨先生买房必须购买房产险。房产险通常包括房屋财产险,责任险,医疗险和额外生活险。对于房屋的损失,杨先生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查询。大多数情况保险公司会按规全部或部分赔偿。对于自己的受伤,如需花费医疗费用,杨先生也有医疗保险公司来支付。总之,杨先生一家今后在坐拥美景时也会时刻警惕着高尔夫球场边的风险。

  二、中国法律对此类案件的处理

  与美国不同的是,中国是个成文法国家,以上案例该如何处理主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但极不凑巧的是,由于高尔夫豪宅的新鲜性,我国的法律似乎对此没有作出相应明确规定。理论界对此类案例的处理也有不同意见,但更多倾向于从“必要安全保障义务”角度着手考虑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1、必要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所谓安全保障义务,就是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对他人负有必要注意义务的人,在经营的场地对于顾客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负有必要的保护义务,或者依照法律应当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义务的来源,一是法律规定,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护义务;二是合同义务,即在合同的条文中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三是附随义务,即依照合同的性质或者行为的性质,行为人对相对人所应当承担的附随义务。所谓必要,就是根据经营者或者义务人提供的特殊经营活动的性质和实施的行为时所应当达到的注意程度。如果这种注意义务没有尽到,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就应当承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2、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类型:1)装备设施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装备设施未经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在提供服务的场所,设置的硬件没有达到保障安全的要求,存在其缺陷或者瑕疵,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因此,经营者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上述案例为例,高尔夫豪宅的发展商在售房时应该预见到高尔夫球会伤害到住户而应加装防护网等设施,如果没有,就应当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2)工作人员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的工作人员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一般称为服务软件上的瑕疵或者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构成侵权责任。例如,饭店服务人员没有擦干净地板,留有污渍。顾客踩在上面滑倒,造成伤害。这种行为构成侵权责任。3)防范制止第三人侵害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对于他人负有安全保护义务的经营者,在防范和制止他人侵害方面未尽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也构成侵权责任。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再以上述案例为例,如果打球的人违反常见规则,故意向杨先生家挥球,而球场没有尽到制止义务,同样违反了安全保障责任。

  3、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形式。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行为的基本责任形式,分为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一是直接责任。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这种行为直接造成他人损害,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二是补充责任。对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没有尽到防范、制止侵权行为对受其提供的安全保障的人的注意义务,造成受害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首先,应当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在无法确认加害人,或者加害人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加害人赔偿不足的情况下,由对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承担补充责任。再次,如果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人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的,也就是尽到了必要的注意的,免除其责任。最后,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在承担了补充的损害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该行为人追偿,以补偿自己的损失。

  三、小结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在我们国家,对于杨先生所收到的损害,应该由负有必要安全保障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至于承担责任的方式,则要看责任方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类型。此外,我国保险业也日益重视这类问题,很多保险公司已经开辟了相关的险种,这对此类案件的便捷处理起到了很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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