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国内职业比赛十大奇案 最无辜的判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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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15:59 《高尔夫》杂志 | ||
李超(新浪配图) 最无辜的判罚 当事人:李超 比赛:中巡赛上海站第4轮
球会:大上海国际高尔夫俱乐部 时间:2006年9月 经过:9月3日,中巡赛上海站第四轮比赛中,很有实力争夺冠军的球手李超因为在第5洞的两杆罚杆,遗憾地失去了争夺冠军的资格。由于裁判员的裁决很可能直接影响到一站比赛的冠军归属,因此中巡赛裁判长李今亮形容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 当时的情况是,李超的开球出现一些小失误,结果球落在了果岭后方的水障碍区的长草之中。当李超仔细考虑如何击球时,他的球童用毛巾在水障碍区中的水里蘸了一下。同组球手张连伟知道后,立即要求寻找裁判。当时正好李今亮负责该洞,在了解到现场发生的情况后,他决定根据规则13-4a(测试障碍区)对李超处以两杆的罚杆。 虽然李超大度地接受了这一处罚,但毫无疑问,因为这个“罚两杆”的判罚,他最终和“有希望”的冠军说了再见。没过多久,有些人开始对判罚的结果提出质疑。 因为这个判罚,李今亮专门致信R&A,希望他们能够就此事进行答复。R&A规则与装备中心主任助理格朗特?莫尔回了信。作为裁判长,李今亮希望就此事给大家一个解释,便把格朗特?莫尔回信中的“主要内容”发到了新浪网上,结果回信中的几句话在网络上引起众多球迷的争论。 回信中的第三个关键点提到:“R&A在与USGA就李超的这个案例进行沟通和协商之后,双方认为,在未来的规则中,‘测试障碍区’的意思是球员的行为为其将要进行的击球带来了某种帮助或支持。因此,如果按照这一标准进行衡量的话,在本案例中,李超将不会受到处罚。” 这几句话让许多球迷认为:既然规则中没有相应的判罚条款,既然R&A都说可以不罚,那么就证明判罚是错误的,李超是被冤枉的。 但是这种说法是有误的。因为李今亮并不是把R&A的两封回信全文刊登的。在给R&A的第一封信件中,李今亮就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在信中写道:首先,按照规则的条文,他认为应该罚;第二,在当时情况中,球员本人其实并没有通过球童的行为获得障碍区的有用信息,如果依旧处罚,是不是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紧接着,李今亮给R&A去了第二封邮件,信件中提出:是不是我真的判错了?!如果我真的判错了,那么我是否应该和球员本人道歉?! 针对上海站李超的判罚,R&A给李今亮的解释中提到几点:第一点是“因为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规则上没有说明。既然没有说明,裁判员或者当时的裁判委员会就有责任和义务按照自己的理解来解释,R&A认为李今亮对此的解释是正当的、合理的。”第二点是“这不是一个错判(It is not a wrong ruling.),所以我们觉得你没有必要向球员道歉,当然你可以就此给大家一个解释。” 那么,对于如果在以后出现类似情况,应该如何判罚,R&A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考虑到我们已经和USGA就此事进行过沟通,在新规则修订方案没有出台之前,建议在今后碰到类似状况后以不罚为好。” 在新浪网上的那篇文章中,李今亮考虑到当时是在讲规则、讲判例,他没有把自己提出的“个人问题”一起登载出来。结果导致了部分网友的误解。 关于如何界定“测试障碍区”,规则中并没有作出详细解释,因此裁判员在做出裁决的时候很容易产生争议。有一次,欧巡赛裁判长John. Paramor问冯力源,“一位球员在障碍区内的长草里准备击球时,他的球童抓了一把草扔向天空,想看看风向如何,在此过程中手和球杆并没有接触到地面,你说该怎么办?”冯立源认为应该判按测试障碍区罚两杆。John. Paramor开心地说:“我很高兴你的看法和我的一样。但是很遗憾,R&A和USGA不这么认为。” 冯立源问他那以后出现类似情况他打算该怎么办。“我可能还会处罚。” John. Paramor回答说。 授权新浪网高尔夫频道独家转载,其他媒体请勿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