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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应氏杯”中国大学生围棋赛竞赛规程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6月09日11:51  新浪体育

  第二十届“应氏杯”中国大学生围棋赛

  竞  赛  规  程

  一、批准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

  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

  三、承办单位

  宁波大学

  宁波市体育局

  四、执行承办单位    

  宁波市围棋协会

  宁波市江东区体育局

  五、竞赛时间

  2011年8月1日-8月8日

  六、竞赛地点

  宁波大学(中国·浙江·宁波)

  七、竞赛组别

  男子组、女子组。

  八、参赛单位

  (一)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大学生代表队。

  (二)邀请部分韩国、日本等大学生围棋代表队。

  九、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以两种形式报名:

  1.该队所有棋手必须均属同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在籍大学生。该队所在大学为参赛队名称。

  2.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学在校、在籍大学生组成联合队。该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参赛队名称。(括号可加出资单位名称)。

  (二)各高校可以学校名义选派各组别队报名。

  十、参赛棋手资格

  (一)参赛棋手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具有高等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专科、本科及研究生。

  (二)参赛棋手必须是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三)被邀请国家、地区高校棋手。

  十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应氏计点制围棋规则。

  (二)在男、女组个人赛中同时计团体赛成绩,一次比赛决定个人和团体名次。

  (三)采用“积分编排制”男子11轮,女子9轮。专业和业余混合比赛。

  (四)每轮比赛,每方限时72分钟,超过者可“超时罚点”。超时罚点为:每超时12分钟罚2点,总超时超过36分钟以上判负。棋手迟到15分钟者按弃权判负处理。

  (五)个人赛以个人总得分排列名次。

  (六)若遇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违纪次数、所胜对手的最高总得分、所遇对手的最高总得分、对手之间的对局胜负等决定名次,优胜者名次列前。

  十二、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名次:男子组取前八名,女子组取前六名。计算办法按各队在男、女专业和业余混合比赛个人总得分相加计算,得分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次计算出本次男子组、女子组比赛团体成绩。

  (二)个人名次:专业段位棋手和业余段位棋手分别录取,男子业余段位取前八名,专业段位取前六名,女子业余段位取前六名,专业段位取前三名。

  (三)团体名次授予奖杯和证书,个人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邀请队伍不参加中国大学生团体名次争夺,将另设优胜奖1名,其余每队授予荣誉奖杯;可参与个人名次争夺,与相同名次的中国大学生名次并列,颁发证书和奖励。

  十三、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棋手4名,女棋手2名。其中专业男棋手最多2名,专业女棋手最多1名。

  (二)报名表(见附表一)于2011年6 月 30  日前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发寄给本届赛事会务部。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只接收邮件报名)。

  1.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

  电子邮箱:dxsqx@bnu.edu.cn

  2.赛事会务部:

  地  址:宁波市江东南路145号外16

  邮  编:315040

  联系人:  包家恩

  联系方式:13566634294

  联系人:孙爱丽

  联系方式:0574-87600551

  传  真:0574-27898116                     

  邮  箱:jiangdongweiqi@sina.com

  十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2011年8 月1日

  (二)报到地点:宁波大学兴昌大酒店

  地址:宁波市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东大门)   

  (三)要求参赛单位携带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到报到处报到。参赛人员报到时必须交验棋手学生证、身份证。

  (四)所有单位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各单位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否则不允许比赛。

  (五)请各参赛队伍自行前往承办赛事校院,可选择以下乘车方式:

  宁波火车东站:乘坐18路公交至“宁波大学”下车,乘坐出租车25分钟即到。

  宁波栎社国际机场:乘坐出租车50分钟即到。

  十五、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男、女各一支代表队,赛会期间棋手(不含领队、教练)的食宿费由组委会负担。其它参赛队棋手交纳150元/人·天食宿费(住宿房间带空调、卫生间)。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负担。

  (三)比赛期间,领队、教练的食宿标准每人每天200元。(三星级酒店标准)

  (四)大会负责竞赛、宣传、奖品、食宿补贴及有关比赛费用。

  十六、申办大学生围棋赛办法

  本届比赛结束前后,各院校均可提出申办大学生围棋比赛。凡申办比赛的学校必须向组委会提出正式书面报告,提出申办理由和条件,经组委会研究和考察后确定。

  十七、仲裁、裁判员

  比赛裁判员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和中国围棋协会商议后聘请或选派。

  十八、其它事宜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在比赛前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棋类分会,开赛后属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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