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围棋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1年11月8日—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
(二)女子团体
(三)混合双人
(四)少年个人
(五)大学生个人
(六)专业(职业)男子个人
(七)专业(职业)女子个人
(八)专业(职业)男子个人快棋
(九)专业(职业)女子个人快棋
(十)业余男子个人
(十一)业余女子个人
三、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
四、参赛资格
(一)按照《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二)除大学生组外,专业(职业)棋手将代表2011年度注册单位所在省市参赛,2011年商借棋手只能代表原注册单位所在省市参赛,2011年新入段的棋手仍以业余棋手身份参赛。
(三)除大学生组外,业余棋手只能代表身份证或户口本签发单位所在省市参赛。代表行业体协参赛的棋手必须是该行业的正式职工。
(四)大学生组的代表资格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只能选派其行政辖区内的高校棋手参赛。
2、各行业体协可以选派其行业所管辖的高校棋手参赛。
3、高校必须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夜大、电大、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考等不在其列)。
4、参赛棋手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正式录取,并具有高等院校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五、参加办法
(一)每支代表队最多可报15名棋手参赛。
(二)各项目人数、年龄、性别和专业(职业)、业余限制:
1、男子团体赛每队限报5人,上场4人,替补1人,年龄、专业(职业)、业余不限。
2、女子团体赛每队限报3人,上场2人,替补1人,年龄、专业(职业)、业余不限。
3、混合双人赛每队限报1对,其中1名是男棋手,另1名是女棋手,年龄、专业(职业)、业余不限。
4、少年个人赛每队限报1人,性别不限,专业(职业)棋手报名必须在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业余棋手报名必须在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大学生个人赛每队限报2人,性别、年龄、专业(职业)、业余不限。
6、专业(职业)男子个人赛每队限报2人,年龄不限,仅限于专业(职业)棋手。
7、专业(职业)女子个人赛每队限报1人,年龄不限,仅限于专业(职业)棋手。
8、专业(职业)男子个人快棋赛每队限报2人,年龄不限,仅限于专业(职业)棋手。
9、专业(职业)女子个人快棋赛每队限报1人,年龄不限,仅限于专业(职业)棋手。
10、业余男子个人赛每队限报1人,年龄必须在1992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或骨龄大于18岁,仅限于业余棋手。
11、业余女子个人赛每队限报1人,年龄不限,仅限于业余棋手。
(三)具有专业(职业)段位的棋手不得参加业余组比赛。
(四)所有参赛选手在比赛日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兼项参赛。
(五)参加8项(含8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副领队各1名,教练2名,参加4项(含4项)以上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参加4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版围棋竞赛规则。
2、暂定各项比赛办法如下,视实际报名情况最终决定比赛轮次:
(1)男子团体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录取前6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2)女子团体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录取前6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3)混合双人赛分两个阶段。参赛棋手等级分总和(截止2011年4月30日)列前8名的组合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3轮,录取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用时方式为每方45分钟包干;第二阶段采用单败淘汰制,第一阶段优胜的8对组合与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的8对组合下4轮,每天进行2轮,最终决出前6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4)少年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录取前6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5)大学生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3轮,录取前6名,用时方式为每方45分钟包干。
(6)专业(职业)男子个人赛分两个小组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各录取小组前3;再进行一轮决胜局比赛,各小组第一争夺第一、二名,各小组第二争夺第三,四名,各小组第三争夺第五,六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7)专业(职业)女子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录取前6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8)专业(职业)男子个人快棋赛采用6轮单败淘汰赛决出前6名,每天进行3轮,用时方式为每手棋20秒,10次20秒读秒。
(9)专业(职业)女子个人快棋赛采用5轮单败淘汰赛决出前6名,每天进行3轮,用时方式为每手棋20秒,10次20秒读秒。
(10)业余男子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2轮,录取前6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11)业余女子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每天进行3轮,录取前6名,用时方式为每方1小时后,3次30秒读秒。
3、未尽事宜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按照《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八、裁判员和仲裁
国家体育总局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承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
九、报名和报到道
按照《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十、其他
1、参照《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的条款执行。
2、参赛棋手公示、竞赛补充规定等其他事宜将于第二次报名结束后在中国棋院在线(www.weiqi.cc)上另行公布。
3、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竞赛补充规定》中说明。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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