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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围棋段位赛竞赛规程 增设25岁公开组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11:09  新浪体育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总局棋牌中心)

  二、承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7月11日—30日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举行,其中:

  定段U17公开组预选赛:7月11日—14日

  定段U17公开组本赛:7月17日—25日

  定段U25公开组比赛:7月17日—25日

  定段U20女子组比赛:7月17日—25日

  升段组比赛:7月17日—30日

  四、参赛单位: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可报一个队;

  2、参加本年度全国团体赛的各队,可报一个队;

  3、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也只能报一个队;

  4、举办围棋职业培训的单位,经总局棋牌中心批准后,可报一个队;

  五、竞赛项目:

  围棋职业段位的升段组比赛和青少年棋手的定段组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已获得初段至八段的棋手,持有本年度准赛证者方可报名。

  (二)参加定段组比赛的年龄限制为:

  1、U17公开组:自然年龄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骨龄测试≤18岁,符合两个条件方可参赛;

  2、U25公开组:自然年龄1985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或自然年龄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并骨龄测试>18岁,符合其中条件之一即可参赛;

  3、U20女子组: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定段组的报名人数限制为:

  1、U17公开组:参加本年度全国围棋男子甲级联赛的单位,7名。其他单位,4名。直接进本赛的人员不占报名名额;

  2、U25公开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行业体协等基本参加单位和参加本年度团体赛的单位,1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也只能报1名)。已经占用本单位U17组名额且骨龄测试>18岁者,可以不占本单位U25组名额。

  (四)报名参赛者须具备中国围棋协会颁发的业余5段(含)以上证书的少年棋手。海外棋手需报中国围棋协会并经批准后方可参赛。

  (五)报名单位对其报出的领队、教练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其报出的棋手负有资格审查义务和管理责任。尤其对报名表上身份证号码一项有义务审核,在参赛时需携带棋手身份证复印件备查。

  (六)有5名以下(含)段位棋手的单位,可派教练兼领队1人,超过5名可派教练、领队各一人。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02年版围棋竞赛规则。

  (二)升段组按“围棋职业段位标准”使用电脑编排和计分。

  (三)定段组

  1、U17公开组,分预选赛和本赛两个阶段,在2009年全国围棋段位赛公开定段组本赛获得前50名者,而且年龄符合本规程规定的棋手,可直接参加2010年定段U17公开组本赛;在2010年U17公开组预选赛中录取数十名优胜棋手参加U17公开组本赛(具体名额在补充规定说明)。

  2、U25公开组和U20女子组比赛办法视报名人数而定,将在补充规定中说明。

  (四)定段组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淘汰制,轮次另定。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由总局棋牌中心委派,遴选少数裁判员由总局棋牌中心另行通知。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会同大会竞赛组同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棋手达到规定成绩准予升段和定段。

  (二)定段组录取名额:

  1、U17公开组:录取前13名授予职业初段称号;从14名开始顺延至20名,再录取4名≤15岁(1995年出生)者授予职业初段称号,如果在此名次中无≤15岁者,则不录取。前20名未被授予职业初段者,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

  2、U25公开组:录取前2名授予职业初段称号;3,4名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

  3、U20女子组:录取前3名授予职业初段称号;4,5名可申报业余6段称号。

  公开组: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订。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于5月31日前分别寄往中国棋院围棋部(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和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武彬(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邮编050011,联系电话0311-85266841 85266840),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参加定段赛的棋手每人须交300元竞赛管理费;初至四段的棋手每人须交100元竞赛管理费;五段以上的棋手免交竞赛管理费。各队报到时,竞赛管理费直接交承办单位。

  (三)报名后不能参赛或换人参赛,须申报正当理由,经大会组

  委会批准方为有效。中途退出比赛,须在下一轮编排前由领队或

  教练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会批准后生效。

  (四)各报名单位报名表必须使用体育部门公章,非体育单位必须使用主管部门公章。

  (五)凡报名参赛违反上述规定的队或个人,一律不得评选 “体育道德风尚奖”,并按中国围棋协会关于《全国三大赛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处理。

  (六)各队于赛前两天向大会报到。严禁超编。

  (七)组委会会议日期由主办单位在补充通知中另行通知,各单位必须派代表出席。各单位派出的代表, 必须是真正能够代表本单位发言的代表。骨龄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器材和经费:

  承办单位负担竞赛经费,其它一切费用各队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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