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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2009年国际象棋运动员注册的相关办法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13日11:29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处:

  为了加强对国际象棋运动员的管理,维护各单位及国际象棋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保障运动员的交流有序进行,有利于国际象棋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了2009年国际象棋运动员的注册办法。

  一、参加2009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运动员的注册:

  (一)凡是参加2009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的运动员必须注册;

  (二)各单位把辖内注册的运动员统一用运动员注册汇总表上报;

  (三)新注册和协议期已过的运动员须按要求填写《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同时交上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曾用名等),一张小二寸的照片;

  (四)16岁以下运动员的《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需要监护人签字和手印;

  (五)各单位之间商借的运动员,需将商借协议(商借协议必须有商借运动员的签字和双方商借单位的公章)在赛前2个月前交到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参加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运动员的注册办法:

  (一)凡是参加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注册,并加盖体育主管部门的公章;

  (二)参加注册的运动员须是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

  (三)参加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的运动员的代表资格以2009年度所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为代表单位;

  (四)凡已由其他单位注册过并准备参加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的运动员,必须经该注册单位所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进行二次注册,方有参加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的资格。

  参加2009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运动员的注册和参加第一届全国智力运动会的运动员的注册可同一表格,同步完成。

  请各单位在2009年3月30日前把运动员注册文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

  地址:北京崇文区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联系人:白岷 电话:010-87559155

  二ΟΟ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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