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举办第二届全国国际象棋学校团体锦标比赛的通知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6月18日15:37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国协字[2008]6号 第二届全国国际象棋学校团体锦标赛的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无锡市东北塘实验小学 中国国际象棋高水平后备人才(无锡)培训基地 三、比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时间:2008年8月17日报到,8月18日至21日,21日下午离会。 比赛地点:无锡市天一大饭店。 四、竞赛项目: 全国国际象棋学校团体锦标赛 五、参赛单位: 全国各小学、中学。 六、参赛资格和报名: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每组4名棋手组成一队,男女不限;可报1名替补队员; (三)参赛单位可在同一组别报多支队参赛; (四)按照年龄段报名。 10岁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14岁组(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16岁组(1992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出生) 允许小年龄段棋手报大年龄段组比赛。 (五)参赛单位每报一支参赛队,需交报名费500元人民币。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规则执行; (二)按照年龄段分成10岁组、12岁组、14岁组、16岁组4个组,进行同组别台次团体赛,每队上场棋手4名,原则上各队根据棋手水平由高到低按一至四台报名。 (三)视各组队数,采用瑞士制或循环制,计赛7轮,每天2轮,比赛时限为每方1小时,每步加30秒; (四)要求参赛棋手注册(见附件2)。 (五)参赛棋手计算国内等级分。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人选及部分裁判员由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派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选派。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