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罗贝拉受贿案是世界足球史、也是英国足球史上最
著名的球员涉嫌打假球案例之一。自1994年11月9日英国
《太阳报》独家披露格罗贝拉受贿打假球起,这一案件历
时近五年。在此期间,本案三次开庭,英国警方也曾几次
立案侦察,并曾拘捕格罗贝拉和另外三名涉案人员---
前温布尔登队前锋法沙努和守门员塞格斯和马来西亚商人
林衡山,在国际足坛引起了巨大轰动。
1999年7月28日无论对于世界足球史、还是著名球星
格罗贝拉来说都是一个值得记住的日子。在这一天,世界
足坛史无前例、旷日持久、影响力巨大的格罗贝拉受贿案
终于结束了最后一个“篇章”。在1997年8月已为自己洗
清罪名的津巴布韦门将格罗贝拉终于得到应得的赔偿。英
国高等法院于7月28日做出裁定:英国《太阳报》因诽谤
格罗贝拉而将向其支付8万5千英镑的赔偿金,还必须负担
格罗贝拉50万英镑的诉讼费用。尽管《太阳报》已决定对
这一判决提出上诉,但“沉冤一朝得雪”的格罗贝拉还是
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在法庭宣判结束后,他激动地对外界
宣称:“我所做的一切并不是为了钱。我只是想为自己洗
清罪名。为此,我已熬过了无数的不眠之夜。”要说清格
罗贝拉受贿案的来龙去脉,首先得把我们的主人公格罗贝
拉的背景交待清楚。
格罗贝拉出生于1957年10月6日。作为80年代最出色
的守门员之一,格罗贝拉在英格兰利物浦队度过了自己大
部分辉煌的运动生涯。1979年,他在英格兰克雷维队首先
开始了自己在欧洲的守门员生涯。1981年,他以25万英镑
从加拿大温哥华白帽队转会利物浦队。在利物浦队效力的
13年里,格罗贝拉与利物浦队一起创造了一段辉煌的历史。
他曾经协助利物浦队夺得了1982、1983、1984、1986、1
988年的英格兰甲级联赛冠军(现超级联赛前身),并在
1982-84年连续三年夺得了联赛杯冠军。1984年,利物浦
队还夺得了欧洲冠军杯冠军。1994年,格罗贝拉转会南安
普顿队并为南队打了38场比赛。此后,格罗贝拉的运动生
涯几乎画上了句号。他首先告别高水平联赛转会甲级球队
普利茅斯,后为在乙级奥尔德汉姆队打了4场。他于1996
年退役。
格罗贝拉还曾为津巴布韦国家队出场41次,而且还担
任过四场比赛的代理教练。在他的指挥下,津巴布韦队2
胜1平1负。1999年1月份,他受邀担任南非超级球队七星
队主教练。上赛季,七星队名列第五位。随后他因无法适
应南非的生活返回英国,与妻子德碧和两个女儿团聚。
格罗贝拉一直是一位备受争议的球员。他无与伦比的
守门技艺、怪异的个性和举止常常成为人们的谈资。如果
90年代最具个性的门将是坎波斯和伊基塔以及奇拉维特的
话,那80年代便是格罗贝拉的天下。他在比赛中的大胆的
即兴表演虽然常常会令队友们心惊胆颤,但他精彩的扑救
也往往成为利物浦队克敌制胜的法宝。难怪,前英格兰主
教练罗布森曾把它称为“球队中多出的一位后卫”。他还
说,如果格罗贝拉是一名英国人的话,那他肯定会将其招
入了国家队。
性格怪僻的球星,其一生往往充满了曲折。依基塔、
奇拉维特无不如此,格罗贝拉也不例外。
1994年11月9日,英国《太阳报》首次披露了格罗贝
拉受贿打假球的新闻,在英国足坛引起了强烈震荡,也彻
底打破了格罗贝拉平静的生活。格罗贝拉一下从人人崇拜
的足球英雄成为了人人唾弃的“败类”。一天之后,格罗
贝拉离开英国代表津巴布韦参加比赛时,英国警方从此时
起开始对格罗贝拉受贿案进行调查。11月11日,《太阳报》
将录有格罗贝拉涉嫌打假球的谈话录音带和有关的录相带
及照片交给英足总。11月14日,英足总决定对格罗贝拉以
不良行为起诉,但并未对其进行禁赛处罚。英足总决定给
其两周的时间准备接受足总质询。11月17日,格罗贝拉被
汉普谢尔警方传讯。1995年3月15日,格罗贝拉、被认为
是其同谋的前温布尔登前锋法沙努和守门员塞格斯被警方
拘捕。
1997年1月17日,温切斯特法庭对格罗贝拉受贿案开
庭进行审判。格罗贝拉、塞格斯、法沙努以及与远东赌博
集团有染的、被认为是中间人的马来西亚商人林衡山到庭
受审。3月5日,经过8周的审判,陪审团未能达成一致,
所以也没做出最后裁定。6月2日,法庭重新开庭。此次,
陪审团终于裁定格罗贝拉受贿罪名不成立。他被当庭释放。
1997年12月12日,格罗贝拉承认为某些赌博集团预测比赛
提供咨询,被英足总以行为不良罚款1万英镑,并被禁赛
三个月。
虽然法庭已为自己洗清了罪名,但格罗贝拉的个人生
活被这场旷日持久的风波搅得难得安宁,其身心也遭受沉
重的打击。因此,今年7月10日,格罗贝拉终于再次走上
法庭,以诽谤罪将《太阳报》推上了被告席。他决定让那
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和记者们也尝尝当被告的滋味。
《太阳报》在格罗贝拉受贿案中一直处于主动进攻的
位置,因为他们手头掌握有包括录相、录音和照片在内的
一切证据。但格罗贝拉对自己的某些行为和这些证据的“
巧妙”解释却让陪审团无一例外地站在了他的一边。
事实上,“格罗贝拉受贿案”便是经过《太阳报》巧
妙安排的是一种新闻炒炸。他们预先设计了一个“圈套”
或者称是陷阱,然后“请君入瓮”,让格罗贝拉成为了他
们的“猎物”。而制造这一陷阱的另一关键人物便是格罗
贝拉的朋友、前生意合伙人文森特。
文森特是格罗贝拉在津巴布韦生意中的伙伴,也是他
在前罗德西亚军队的战友,双方关系十分亲密。但后来生
意失败之后,两人之间产生了隔阂。1994年7月份,文森
特找到《太阳报》,声称格罗贝拉有参与打假球的行为,并
要求与太阳报合作一起“设局”拿到证据,以致格罗贝拉
于死地。一向以擅抓明星隐私闻名的《太阳报》当然不会
放过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双方一拍即合。
1994年9月,文森特将格罗贝拉“引诱”至南安普顿
的一家宾馆。双方虽貌合神离,但老友相见,也颇有相见
恨晚之意。他们频频出入这家宾馆。谈话内容自然离不开
女人、生意、足球,当然也离不开文森特需要的打假球话
题。而这些都无一例外地被提前安装在这家宾馆的录音机
、录相机和照相机一一“捕捉”。
为进一步抓住格罗贝拉的把柄,文森特和《太阳报》
继续着自己的阴谋,陷阱也越挖越深。此后,文森特对格
罗贝拉坦陈自己正为一家赌博集团服务,并要求格罗贝拉
为其打假球。1994年10月,《太阳报》还录下了格罗贝拉
躺在椅子上,嘴里叼着香烟与文森特进行“密谈”的镜头。
文森特告诉他,他可以自己选择“作假”的场次,他(格
罗贝拉)可以在每场比赛前一天晚上得到大约5000英镑定
金,赛后便可拿到10万英镑的酬金。录相机也录下了格氏
收取定金的镜头。格罗贝拉当时许诺将在南安普顿(当时
格氏已转会该队)与利物浦队的比赛中作假。此外,格罗
贝拉还对文森特大谈自己过去三次的作假行为。一次是1
993年纽卡斯尔和利物浦的比赛,当时他拿到了5千英镑。
而另外两次他因意外地扑出了对方的射门而没拿到一分钱。
事实上,这些证据已足以致格罗贝拉于死地。
但谁料道,格罗贝拉和他的律师哈特利在三次开庭时
对这一切均作了“巧妙”的解释。不管这些是否是事实,
但却让高级法庭的七男五女组成的陪审团心服口服,并最
终一致裁决《太阳报》诽谤罪名成立。此时,人们才发现
《太阳报》的阴谋竟然还有个“计中计”。
据格罗贝拉宣称,录相带和录音带中有关他打假球的
谈话都是自己为欺骗文森特而编造的“弥天大谎”。由于
他与文森特生意失败后损失严重,文森特又欠格罗贝拉数
目不小的一笔钱,为了查出这笔钱的去向,也为了知道文
森特到底在为哪家他宣称的赌博机构服务,以便报官,他决
定为文森特制造一个“陷阱”。当然他不知道文森特已经
与《太阳报》一起为自己设计了一个“圈套”,而陷入了
对方的“计中计”中。
为打动和说服陪审团,格罗贝拉在以下关键几点中作
了详尽、合理的解释,这也是其胜诉的关键之所在。
(一)关于那幅他接受“黑钱”的照片。格罗贝拉认为,
这也是他的“计策”的一部分。他已计划在随后将这笔钱
交由政府当局处理;(二)他之所以对文森特说,他决定在
利物浦和南安普顿比赛中打假球,也是在设局迷惑文森特;
(三)录音带中他对文森特抱怨自己因在与曼联比赛中意外
扑出一次射门而未能从赌博集团拿到酬金谈话也是他编造
的故事;(四)他还编造了另一个故事,称他在与诺维奇比
赛中也因扑出一球而没能拿到酬金;(五)他在每场联赛后
打向远东的电话与打假球毫无关系,只不过是向一些赌球
机构提供信息咨询;(六)为使文森特充分相信他在打假球,
他曾对文森特说:他曾故意在南安普顿和利物浦比赛中丢
了一球:“我在开场两分钟便将球打入自家网内,但南安
普顿还是以3比1获胜。”(七)在他家中发现的大量现金是
他得到的比赛奖金。
不管这些解释对旁观者来说是否有说服力,或是荒诞
不经,但这也许就是铁一般的事实,而这也让英国高级法
院的陪审团一致成了格罗贝拉的支持者。
在长达两周对《太阳报》诽谤案的审判中,格罗贝拉
至少有四天在原告席上接受《太阳报》律师乔治.卡曼唇
枪舌剑的盘问,但格罗贝拉的从容作答没有让卡曼占到半
点便宜。而格罗贝拉的律师哈特利也“控诉”《太阳报》
曾向文森特支付了大笔费用,用于“制造陷阱”。尽管卡
曼还一再指责格罗贝拉是一名彻头彻尾的“骗子”。他欺
骗了他的妻子、前队友还有他的律师。但这种气急败坏的
渲泄只能让陪审团更加“偏向”格罗贝拉。最终,格罗贝
拉以胜利者的姿态走出了法庭。
不过,当陪审团宣布格罗贝拉胜诉之后,格罗贝拉的
脸上没有半分的激动和兴奋,而是面无表情。的确,经过
了五年的风波,已经疲惫不堪的格罗贝拉再难以表现出任
何喜悦了:而他44岁的妻子在法庭宣判后则掩面而泣,并
与丈夫紧紧拥抱。
结束了这段“命运交响曲”的最后篇章,格罗贝拉还
是颇感释然。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已经得到他应该
得到的。这一判决已清除了压在他心头的那颗沉重的石头。
他还表示,他将会很快重返绿茵场,重新开始自己新的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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