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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萨回购条款已成西甲惯例 八年仅用一次反成无用摆设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7月25日12:24  东方体育日报

  特约记者谢勤德报道 意甲的转会特色是购买一半所有权,西甲的转会特色则是在合同中设置回购条款。这一传统历史悠久,早在2003年巴萨就曾通过激活回购条款的形式从马竞买回了青训小将路易斯·加西亚,并转手又将他卖给利物浦。但在以往,回购条款大多出现在西甲内部转会中,像博扬这般跨联赛的情况少之又少,原因很简单,一旦合同签约双方出现异议,协商起来就很麻烦。

  为什么会担心出现异议?因为回购条款实际上就是霸王条款。以刚刚转会瓦伦西亚的帕雷霍为例。去年夏天皇马以300万欧元身价将他出售至赫塔菲,并在合同中约定在未来两年内可以500万欧元身价将其回购,今年夏天瓦伦西亚试图出价600万欧元购入帕雷霍,赫塔菲答应了不算,还得皇马点头。由于引进了土耳其中场沙欣的缘故,皇马首肯了这笔转会,赫塔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皇马30%转会费,即180万欧元,同时瓦伦西亚还得在合同中加上皇马有权利在明年夏天以1800万欧元,后年夏天以1500万欧元将球员回购的条款。

  巴萨与皇马在西甲地位超群,是小俱乐部惹不起的巨无霸,虽明知回购条款不公平,但除了接受之外别无他法。皇马这几年出售格拉内多、内格雷罗、帕雷霍、哈维·加西亚、德拉雷德等人,只要是销往国内,基本都全部加上回购条款。不过有趣的是这些条款大部分都真的派上了用场,格拉内罗至今仍在皇马效力,哈维·加西亚踢了一个赛季才又去的本菲卡,内格雷多则是连续回购了两次,现在效力于塞维利亚。

  相比较而言,巴萨设置的回购条款就更像一个摆设了,自从2003年回购路易斯·加西亚之后,就再没有哪名巴萨球员能够通过回购条款返回诺坎普,博扬的合同中虽含有强制回购条款,但两年后会发生什么还真说不准——万一巴萨与罗马协商解除了这一条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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