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拥有英国伯明翰城足球俱乐部的香港富商杨嘉诚涉洗钱案6月30日早上在香港东区法院开审,共被控5项洗黑钱罪,涉款增加到7亿港元。案件延后6周至8月11日再审,杨嘉诚已被批准以700万港元现金保释。
51岁的杨嘉诚30日早上被警车送往东区法院,共被控5项洗黑钱罪,涉款逾7亿港元,
据悉,毒品调查科财富调查组两年前就已经接到过爆料,称共有六亿港元现金交易有可疑,该笔巨款分成多次存入银行户口。杨嘉诚有三个以他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在2001-2007年期间共有6.32亿港元,但杨嘉诚当时须缴税的收入只有165万港元。另外两个以杨嘉诚父亲名义开的户口则有超过8000万元,而他父亲要缴税的收入不足7000港元。
据悉,如果杨嘉诚洗黑钱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港元。 (木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