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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海滨自由转会迫使中国足协改革 抱残守缺就只有挨打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07日09:03  生活日报

  冯萧霆、周海滨“私奔”引发的“自由转会事件”无疑是中国足坛的又一次地震,暴露出的中国足球“伪职业”的本性,再次成为世人的笑料。现在,人们期待的是,中国足球能否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痛下决心进行包括转会规则在内的一系列改革,真正走上一条职业足球的道路。

  冯潇霆、周海滨在实德、鲁能俱乐部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与韩国、荷兰的足球俱乐部“密谋”转会事宜,看似“不厚道”,实质上却是抓住了中国足协球员转会规则的漏洞,也让两家俱乐部面临人财两空的尴尬境地。根据中国足协2007年年底修订的转会规则,球员在合同期满后,30个月内仍由原俱乐部申报转会,球员在30个月以上未参加任何俱乐部比赛,才能注册为“自由人”;对于转会到国外俱乐部的,须原俱乐部同意且经中国足协批准,球员在办理转会手续时,还需出示双方俱乐部转会合同及转入国家或地区足协发的《办理国际转会证明申请表》等。

  但是在国际足联的转会规则面前,中国足协的这些“土政策”是无效的。根据欧洲实行的“博斯曼法则”,球员在合同期满后即为自由球员,可以“免费”转会到别的俱乐部。由于中国球员与俱乐部的合同大多是一年一签,因此,按照国际规则,周海滨、冯潇霆在上赛季结束后便处于自由球员状态。同时,国际足联2008年出台的新的转会规则再次降低了国际转会门槛,规定如果向所在旧协会提出转会30天内,这个旧协会没有给出国际注册转会证明或者没有给出拒绝给出证明的理由,该球员想加盟的新协会就可以给这个球员暂时注册,并让他参加该国的比赛。正是按照这一条款,据说荷兰足协已经为周海滨注册。

  此次转会风波无疑给了伪职业的中国足球一记闷棍。现代足球已经是一个高度职业化、国际化的游戏场,如井底之蛙的中国足球却抱残守缺、故步自封,当面对国际足球规则时便只能处处碰壁,有苦难言。实际上,早在中国足球实行倒摘牌转会方式的2003年,当时的中国足协有关负责人就表示,国际足坛流行的自由转会方式将是中超联赛的最终目标。不料,跟不上国际潮流的中国足球终于吃到了苦果。

  眼下,中国足协和俱乐部要面临转会风波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扑朔迷离的冯潇霆、周海滨转会事件到底将如何收场?会不会有更多优秀球员效仿,导致更多俱乐部利益受损?会不会给国内转会市场造成冲击,进而影响新赛季联赛的顺利进行和联赛质量?

  有消息说,中国足协已经开始着手修改转会规则,力图使转会规则与国际接轨,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中国足协应该系统检讨一下中国足球的理念、制度和规则还有多少有悖于现代足球规律和国际足球规则,中国足球离真正的职业足球和国际水准还有多大差距?否则,如果只是头痛医头、修修补补,中国足球今后在参与国际竞争时,在球场内外都仍然摆脱不了被动挨打、受人欺辱的境地。

  “自由转会风波”这一负面事件能给中国足球带来多少正面效应,关键就看中国足球的决策者能否真正“知耻”,能否痛改前非,制订出一套完整、科学、系统、长远的足球发展规划和制度体系,让中国足球逐渐融入国际足球发展的潮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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