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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个月自由人制不得民心 周海滨冯潇霆被逼揭竿而起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2月04日12:20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在冯潇霆和韩国大邱FC传出签约消息的时候,更让人震惊的消息传出,周海滨以一种非常残酷的方式开始了新的留洋之路。进入2009年,没人想到中国球员以这样的方式纷纷上演中超版越狱。

  根据中国足协的《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定》这项规定,对于中国职业球员的定义是,三十个月未隶属于任何俱乐部的运动员才能在属地足协注册为自由人。

  根据国际足联的07年之后的有关规定,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后,球员可以自由的与其他俱乐部签订协议。对比之下可以看出,中国足协和国际足联有关自由人的定义存在巨大的分歧。

  中国足协的规定,客观上说有利于俱乐部,而对球员明显不利。但是这么多年来,国内球员只有高雷雷曾试图冲破这层枷锁,不过当时北京国安俱乐部并非和高雷雷较真,因此也默认了已在国安效力八年的高雷雷去芬超迈帕踢球,高雷雷由此成为中国第一个拥有自由身的职业球员。

  由于高雷雷在国内知名度不是很高,因此他的遭遇并未在国内引来普遍反响。他这次革命式出逃的重要性,直到今天才逐渐被人们意识到历史意义。

  但是在2008年年底,终于有其他国内著名球员开始运作以自由转会的方式离开。无论冯潇霆还是周海滨,他们都是国内俱乐部的台柱子,几乎不可能放行的人物。如果按照正常程序,要去水平很高的欧洲联赛深造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间。

  但中国俱乐部和球员一年一签的合同,过去上看是占了球员的便宜,今天看来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出于压缩人力资源成本的考虑,国内俱乐部的球员合同基本上都是一年一签,这正是中国足协担忧的,一旦冯潇霆能走,中超80%球员可以效仿而离开。

  某种意义上说,冯潇霆和周海滨两人在08年年底到09年年初这段时间的公开造反,造中国球员身份程序认可的反,造不平等转会制度的反。相信无论他们能否成行,都会敦促国内俱乐部和足协重新制定游戏规则,更为球员利益考虑。

  (PIP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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