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赛季,或者说至少在明年一月冬季转会期到来之前,中国国家队的第一队长郑智将不得不继续委身英冠联赛;本赛季,中国国家队的第二队长李玮锋在过去的15场中超比赛中只出场了2次,其中一次还是替补。如今,他已经被球队以500万的身价挂牌。中国最好的球员遭遇的尴尬,正映照出奥运之后中国足球遭遇的这个严酷的寒秋。
2个多月前,中国国家足球队被抛弃在世界杯亚洲区10强之外;十几天之前,中国奥林匹克队止步小组赛;一天前,中国最优秀的球员郑智最终因为个人和买家无法达成一致,无法搭上开往英超的最后一班地铁。同时,在德甲当替补的邵佳一,已经连续3场没有进入18人名单;董芳卓回来了;孙继海去了英冠;谢晖在德乙无所事事;石俊回归了;于大宝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唯一还在欧洲三大杯赛中顽强出现的孙祥,也只是一个替补。
中国足球的寒潮,正在影响着海外的球员。然而我们必须知道,他们的教练和老板,并不是因为中国足球的排名而对他们器重或者冷淡的。他们能否进名单,能否上场,能否首发的直接原因,还是看能力,能力决定一切。如果郑智足够强大,他的买家必定会不顾一切的拿下他,但他没有这个级数。显然,中国球员在欧洲的整体下滑,不是老外歧视,还是自己不行。比较过去,现在的这批球员的能力确实下降了。这其实也是中国足球整体下滑在海外球员身上的反映。
李玮锋的价值肯定不会比500万低多少,但是这个时节还有哪个老板敢掏500万银子?曾经盼李心切的武汉光谷队也退了回去。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一家俱乐部对李玮锋招手。在转会榜上,李玮锋孤零零站在最高处,500万如一道寒光,刺得人连张望一下的勇气都没有。
这是在中国的球员转会市场上经常会出现的故事。不管想走的人动机如何,也不管想卖的老板动机如何。一纸合同就可以将一名球员牢牢绑住,欧洲早已成为法律的博斯曼法案,却在有“特色”的中国足坛一文不值。如果按照欧洲的转会规矩,半年内李玮锋还卖不出去,到了次年合同到期,他就是自由身,可以自由转会。到那时别说500万,就是5万也捞不回来了。但是在中国,不是这样。即使拿不到俱乐部的工资,在相当长时间里也休想自由,这就是“特色”。
当然,这不是队员的错,也不是老板的错,而是制度的错。是制订这项该死的转会制度的人的错。这个制度把队员视作蝼蚁,没有任何权力。想反抗?就得被“废”。一如当年的陈涛,如果不签那份极不情愿签的“合同”就会被废一样。尽管后来签了,但一直抗争到现在的陈涛,也与被“废”没有什么区别了。
一个好的决策可以解救一个行业,一个好的制度可以繁荣一个行业。中国足坛的决策和制度好不好,看一下中国足球十几年来走过的路就知道了:整体水平下滑,市值缩水,赞助商撤离,球迷流失。因为国家队或者国奥队的一再失败,而把板子都打在球员教练身上是不公平的。我们的决策者,我们的制度制订者,应该负最主要的责任。国家队队长无球可踢、留洋军团连遭打击,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这样的决策,这样的制度,难道不应该让它作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