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皇马之战问题进球 摇摆裁判两次“翻供”否认鸣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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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4:23 体坛周报 | |||||||||
查看全部体育图片 循环图片 记者李森报道 生死关头出现在第67分钟,皇马怕定位球,西班牙人队还是获得了任意球,德拉佩纳主罚。看台上的弗洛伦蒂诺神情紧张,使劲嚼着口香糖。自打戒烟后,口香糖成了他松弛神经的必需物。“哇”的一声,进球后主席台上西班牙人的首脑们起立欢呼,使人们无法看清仍坐着的弗洛伦蒂诺的沮丧的脸,但想象得出,他不会再笑容可掬了。 那是几秒钟的混乱,但是十几架电视摄像机却可用慢镜头交待来龙去脉。德拉佩纳
让我们继续跟着慢镜头走:禁区内双方所有球员都因哨声而迷茫,出于“惯性”,哈尔克继续冲顶成功,当球入网后,圣地亚哥的手势已经改变,这回是用右手指向中场——开球,表示进球有效。 现场的混乱在于,谁也不清楚圣地亚哥鸣笛的理由。有趣的是,最早上前争论的是西班牙人球员,他们指出拉莫斯犯规在先,进球者哈尔克也面无表情,他对进球也不抱希望。只有在圣地亚哥告知进球有效时,他们才高兴得一哄而散。 皇马球员当时也群起抗议,但在圣地亚哥意识中,拉莫斯犯规该判点球,既然球进了,再判点球已是多余。这在“马卡电台”赛后采访圣地亚哥时得到了证实,圣地亚哥称,鸣笛是看到拉莫斯犯规。可在周一(9月19日),圣地亚哥本人翻了案。裁判技术小组发言人何塞·安赫尔说:“圣地亚哥告诉我们,在球进网前他没有鸣过哨,为此,我们技术组暂时不能发表什么意见。” 可看过比赛的人都会听到进球前的那一声哨响。鸣哨就意味着比赛中止,自然意味着以后的进球无效,不存在“既然进球了,就不用判点球”的“有利原则”。所谓有利球,是裁判看到防守一方犯规,但进攻者依然有进球机会,便不鸣哨,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圣地亚哥出现了概念上的混淆。 圣地亚哥执法西甲已有7年,口碑较好,也是国际裁判。人无完人,裁判也有失误,所以不该判断他对皇马“别有用心”。可是,圣地亚哥拒绝承认进球前鸣哨,事情反而变得复杂。这真是个多事之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