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鲁伊夫:皇马为什么买拉莫斯 足球立法应当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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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01:06 新浪体育 | |||||||||
让我们暂且把梅西和罗比尼奥谁更强的荒唐话题搁置在一边。过去一段时间里,我听到了关于梅西、塞尔吉奥-拉莫斯和国家队的一些声音。 这是三个独立开来的事件吗?按照我的理解,他们之间存在着很多联系。我们独一来看。先说国家队,上轮世界杯预选赛所有欧洲球队都在争取进军世界杯的机会,只有西班牙和英格兰遇到了难题。法国的情况好一些,他们击败了小组中最重要的对手。而西班牙和
每个国家的足球都有自己的风格。如果外来球员过多势必影响到到国家队,当然,过多的本土球员海外效力也亦然。倘若你的国脚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最后的结果便是:国家队集训好比就像玩拼图游戏,大家都还像在各个所属联赛时那样踢球。 这种现象过去经常发生在荷兰队身上,但现在情况好了很多。预选赛上已经9胜1平。巴斯滕选择了一条与这些年他的前任所没有走过的一条道路。相比那些效力于海外的球员,巴斯滕更信任本国的球员。荷兰队的主体就是由那些在效力于本国联赛的球员构成,同海外球员的比例大概为7比3。我还不知道他这么做能否取得成功,但现在看起来小组几乎出线已经证明了他的正确。 怎么做才能保证国家队的质量?怎么样才能使其国家队的风格得以延续?怎么样才可以将外籍球员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先有的法律是每支球队可以有不限数量的欧盟球员和三名非欧盟球员。它是法律,但却是不正确的。之所以说它不正确,是因为它忽略了球队的身份性,同时还压制了该国年轻球员的产生和成长。这些年来,我一直想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其中一个很简单,上场11名球员中必须得有6名是本土球员,剩余5名外援不限国籍,他可以是欧盟球员同时也可以是非欧盟球员。这可以满足球队和国家方面的双重需要。 接下来,我们要说梅西。如果我说的模式可以实行的话,梅西现在应该有比赛可打,而不用去考虑什么足球联盟、什么委员会、什么办公室、什么双重国籍以及什么时候开始从青年队效力这些事情。“6+5”模式下,像梅西这样的事例将不在存在。这操办起来很简单,并不困难。梅西这个案例让我想起很多年以前的索蒂尔(译者注:与克鲁伊夫同一时代的巴萨球员),最后就是因为要解决比赛时的国籍问题,我们最终失去了他。难道我们从中还没有学会什么吗? 最后要谈的是塞尔吉奥-拉莫斯。为什么皇马这些年第一次花大价钱引进了一名西班牙人?我不知道皇马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对于一名后卫来说那笔钱的确有些高。但考虑到其他因素,似乎又可以理解。可以说,他们正在为这些年足球圈所犯下的错误而还帐。如果皇马没有几名国脚,国家队的实力自然好不到哪去。这样他们的选材面就会很窄,而且还得花费巨资。这孩子还国家队还没打几场比赛,所以我也不好说他实力如何。 对于一个联赛来说,6名本土球员,外加5名外援的构成最合适不过。立法机构还没有考虑这点,然而足球需要这种法律。 (克鲁伊夫/JoJo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