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2010年泛珠三角赛道英雄赛事补充规则
1.主办机构
珠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2.推广机构
珠海国际赛车场有限公司
3.赛事名称
赛道英雄
4.报名者及赛员资格
。报名者、参赛者必须拥有或经授权使用登记可在中国道路上使用的街车,且需负责提供所述之有效证明文件。
。赛员须为中国籍(非港、澳、台)国内人士,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执照并获发珠海汽车运动协会的参赛证件,或执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比赛执照》。
5.符合规格的车辆
6.1 国内大量生产型号街车,办理了国内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
6.2 执有效购车发票,待完税上牌的国内量产街车;
6.3 办理了国内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挂有独立的国内机动车道路行驶牌照的街车。
6.4 符合上述资格的参赛车辆,不限制是否前轮、后轮或四轮驱动。具体改装要求请参阅技术规则。
6.赛事类别及比赛程序
地区性房车会赛。此赛事将依据中国的地区性赛事规例、赛事委员会所发出的通告、所有后补规例及最后指示进行。
7.赛事日期
日期 赛事场次 场地
04月23至25日 第1场 珠海
06月18至20日 第2场 珠海
09月17至19日 第3场 珠海
8.赛事奖项
每次赛事总成绩的各组首 3名赛员可获发奖杯。如组别报名少于 4名,则该组仅发 2个奖杯;如组别报名少于 3名,则该组仅发1个奖杯。
9.报名
9.1报名表格以及赛员、4位机械维修师的照片(每人各2张)至少须在正式比赛 7日前递交至赛会秘书处。
9.2报名费一经缴交,恕不退回(总规则第十三条)。每场报名费用为RMB1,800。
9.3报名为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9.4截止报名前,有关报名资料的邮寄或送交地址如下: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国际赛车场有限公司,
电话: 0756-3383228-832
传真: 0756-3383668
邮编: 519085
额满或正式比赛前 7天停止接收报名。
11 赛事特色
本赛事将遵从下列安排:
。每次赛事为单场且不超过 50公里的比赛。
。每次赛事进行 1次为时不超过 30分钟的不计时练习。
。每次赛事进行 1次为时不超过 20分钟的计时练习。
。比赛的排位顺序按计时练习成绩排列。
。比赛采用静止起跑。
12 投诉及查询
a. 所有投诉须在限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赛事秘书,并由其转予赛事主管。投诉书须连同投诉金现金人民币 3,000元一并缴交。
b. 如抗议有关机械部份不符规格者,投诉金需另外附加现金人民币 5,000元;抗议整台赛车不符规格者则投诉金另加现金人民币 10,000元。上诉费用为现金人民币 20,000元。
c. 投诉得值,投诉金与附加费用将获退返。
d. 如有任何查询,可以书面形式递交赛事秘书。赛会将尽快回复有关查询。
13.赛车标贴广告
参赛车辆必须依据赛事规则所订指引张贴主办机构的指定广告。
13.1涉及的主办机构指定车身广告位如下:车身前档风玻璃上方的广告位;所有车身参赛号码的位置,即前车门两边、车头盖和车尾盖(或车顶)该4处必须预留高 55厘米X阔50厘米的位置,用以张贴赛会指定的出赛号码及赞助广告;车身前后保险杠左右两侧共计 4个 10 x 20 cm的位置以及参赛车辆的前后车牌位置同样为主办机构的指定车身广告位。
所有参赛车辆必须贴上赛事指定赞助商的广告,任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赛车将不会获准参加赛事或在赛事成绩上除名。赛车车体上预留给赛员的其它广告位置没有特别管制,但其广告性质、内容等不能与赛事指定赞助商广告有任何冲突。出赛号码及广告贴纸由赛会提供。
13.2车头挡风玻璃顶端部位为赛会指定的广告位置,其它广告不得贴在该位置。
13.3车体广告,不能遮盖车身号码,不能影响赛车之操控安全,也不可有不良意识。若赛员拒绝将含不良意识的广告清除,车检主管可不为该车签发车检合格证。
13.4车检前,全部广告必须已贴于赛车上。
13.5接纳报名参赛的前提条件为赛员及其代表、赞助者、队员以及其它有关人员均无条件地接受并同意将比赛相关的任何电视录像、广播及照片等拥有权给予主办机构。赛员及其代表、赞助者、队员以及其它有关人员不得扣留比赛相关的任何电视录像、广播及照片拥有权或将其转予其他人。主办机构可选用赛事中所拍摄之影带、菲林等作任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