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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A发布扩散器裁决全文 法拉利等7个上诉理由被驳回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4月21日12:43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在经过5天的等待之后,国际汽联于本周一公布了双层扩散器的裁决全文。下面,我们将其中的要点,简单的摘写呈现给大家。完整的裁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英文原文[点击查看],以上视频是布朗BGP001双层扩散器工作原理演示。

  一,上诉方提出的共同请求

  法拉利、雷诺和红牛反对“澳大利亚站干事判定布朗、威廉姆斯和丰田扩散器合法”的上诉文件,由各自车队所在国籍的汽联组织代表其向FIA国际上诉法庭提交。

  在其上诉文件中,三支车队希望法院给出的裁决包含以下三点

  第一:法院应接受上诉,

  第二,应该推翻澳大利亚站马来西亚站干事的裁决,

  第三,应该取消威廉姆斯、布朗和丰田在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站取得的一切成绩,并剥夺其在在未来的比赛中,继续使用这种“争议设计概念”扩散器取得成绩的资格。

  本次上诉听证会,宝马和迈凯轮没有提交反对澳大利亚站干事裁决的上诉文件、而只是提交了出庭申请、其立场是对法拉利、雷诺和红牛的上诉表示支持。

  二,七个上诉理由被驳回

  法拉利、红牛、雷诺在本次听证会上,总共提出了7个上诉理由。结果被FIA国际上诉法庭一一驳回,下面我们将FIA国际上诉法庭的裁决理由简单的摘译如下:

  第一个上诉理由:法拉利认为澳洲站比赛干事裁决程序程序错误,法拉利认为干事在公布裁决时,应该给出裁决的理由。但FIA国际上诉法庭认为,这并非“必须的”,因此将其驳回。

  第二个上诉理由:上诉方认为采用“争议设计概念”的车队没有向FIA的技术部门要求澄清相关的规则,没有披露其设计可能带来的长期后果。为此,雷诺车队还专门列举了雷诺2006年的质量减震器被禁作为论据。

  (注:在2006年8月22日的质量减震器听证会上:FIA赛事总监查理-怀汀认为雷诺的质量减震器违规的其中一个理由是,在引入新设计前没有向FIA咨询。)

  但是这个上诉同样被驳回,国际上诉法庭认为,本次的扩散器和质量减震器是有别的:质量减震器在之前从未有过,而扩散器是F1持续多年的设计。

  第三个上诉理由:上诉方认为“争议设计概念”违反了2009F1技术规则第三章前言——FIA超车工作小组(OWG)和FIA致力于增加超车的宗旨。

  这点,我们之前在报道法拉利前总设计师罗伊-拜恩分析双层扩散器的文章中已多次提到。国际上诉法庭给出的裁决是:首先,超车工作小组只是一个顾问团体,没有执法权威,第二,在本次听证会上,没有任何一支上诉车队提供过任何证据证明这样的“争议设计概念”的确能妨碍超车。

  第四个上诉理由,同时也是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上诉方认为:采用争议设计概念的车队的赛车车身,违反了2009F1技术规则3章12条的规定。具体包含的内容有:

  1,上诉方认为采用“争议设计概念”的车队在基准面和阶梯面之间使用多重垂直过渡违反了2009F1技术规则3章12条3款和3章12条5款的规定,因为在这两条规则中,使用的过度面均为单数;

  2,上诉方认为采用“争议设计概念”的车队在基准面和阶梯面之间使用多重垂直过渡违反了2009F1技术规则3章12条5款要求过渡面必须是坚固、连续和不透水面层的平面规定;

  3,上诉方认为采用“争议设计概念”的车队在基准面和阶梯面之间开孔违反了2009F1技术规则3章12条5款底板开孔原则;

  4,上诉方认为采用“争议设计概念”的车队的扩散器设计高度超过175毫米且在后轮中心线之前开始对扩散器气流进行疏导违背了2009F1技术规则3章12条7款的规定;

  在这4项具体的上诉理由中,焦点的焦点又是第一个,关于基准面和阶梯面之前的过渡面数量问题,在这里大家可以发现,F1玩文字游戏的深度已经达到了单数和复数这个层面。法拉利的观点是:2009F1技术规则3章12条3款和3章12条5款描述的过渡面均为单数[点击查看规则原文],虽然过去很多车队(包括法拉利自己)在阶梯面和基准面之间的过渡存在多个转换面,从理论上是有悖于规则限制,但那是在底板前端(侧箱下方位置),是可以接受的。布朗、威廉姆斯和丰田如今的多重垂直过渡面位于车尾,这在过去是没有的,而且严重的违反了规则因此不能接受。

  国际上诉法庭没有接受法拉利的上诉,给出的裁决理由如下:

  “在听证会上,法拉利承认多重垂直过渡在过去被许多支车队使用,包括法拉利自己,并争论说这些先前的使用者(包括其自己)构成的技术违规是可以接受的,并争论说这些多重垂直过渡是用在车前,而不是车后。法拉利争论车尾的多重垂直过渡在之前没有见过,并且构成了对规则构成了更加严重的侵犯,是不可能容忍的。”

  “法庭断定2009F1技术规则3章12条使用的语言并没有明确的限制垂直过渡的数量必须为一。多支车队,包括上诉方自己在过去也使用过多重垂直面。2009F1技术规则3章12条4款提到的垂直过渡【vertical transitions】是复数(指transition后面加的S)。而且,如果只许使用一个过渡面被接受,这意味着在赛车的两边只有一个过渡面是不可能的。”

  “法庭因此裁决,在概念上,在阶梯面和垂直面之间拥有超过1个垂直过渡面是不违背规则规定的。”

  关于本项上诉理由中的其他三个分项也均被驳回,相关的内容我们已在之前提到,在这里就不再赘述。开孔、高度限制,均因处在规则的灰色地带被FIA国际上诉法庭认合法。

  第五个上诉理由是由红牛提出的精度问题,主要牵涉到2009F1技术规则3章导语部分的陈述[点击查看规则原文],结果国际上诉法庭以证据不足以及FIA的给出的解释与红牛的理解不符为由将其驳回。

  第六个上诉理由:干事的决定与FIA之前的声明不符。

  这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雷诺和红牛早在2007年就咨询过FIA底板上开洞是否准许,结果查理-怀汀给出的回答的是NO。在本次的听证会上,FIA方面依旧坚持之前的说法:雷诺和红牛咨询和开孔位置和如今布朗、威廉姆斯和丰田开孔的位置不同,因此答案自然不一样。该上诉最终被国际上诉法庭驳回。

  第七个上诉理由:上诉方(法拉利、雷诺和红牛)认为,如果“争议设计概念”的扩散器背叛合法,将迫使采用保守设计的7支车队发展类似的设计,其结果必然造成这些车队预算的增加,因此与FIA节约改革的思想是不符合。

  国际上诉法庭同样将其驳回,给出的裁决理由是:国际汽联如何实现其目标是是自身的事,至于其他没有使用“争议设计概念”的车队在未来开发这样的设计导致预算的增加,与这些采用“争议设计概念”的车队是否违反FIA的技术规则没有直接关系。

  三,未来会怎样?

  我们知道FIA的上诉法庭在上周三宣布裁决结果后,其余7支之前采用保守设计的车队现在正在忙着改车。但此事并未就此彻底了结,唯一的变数来自宝马,慕尼黑军团到现在为止并未撤销其在马来西亚站提起的上诉。

  马里奥-泰森在上海接受采访时这样说道:“还没有决定(是否撤销上诉),我们非常失望!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接受,我们正在发展自己的概念,这是一项相当大的任务。”

  “因为扩散器并非车底下方简单的一片碳纤维。只有与前面的空气动力学套件配合才能起作用。所以我们必须重新设计和重新发展赛车的空气动力学概念。”德国人说道。

  到目前为止,对裁决作出最快反应的是迈凯轮和雷诺,两支车队已在上周的中国站使用初始版本的双层扩散器(注:雷诺只有阿隆索一人使用),中国站的冠军——红牛的双层扩散器将在摩纳哥登场,宝马暂定西班牙,法拉利可能需要等到土耳其。但多梅尼卡利表示,F60的问题,并不是使用双层扩散器所能解决的!

  (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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