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9日,中国足协做出处罚决定:主教练成耀东停赛3场、罚款5000人民币;守门员教练贾春华停赛8场、罚款10000元人民币。
决定全文如下:
2007金威啤酒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三轮第20场陕西宝荣浐灞足球俱乐部中新浐灞队与大连实德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2007年3月17日进行,在比赛进行到42分钟时,陕西中新浐灞队守门员教练贾春华,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擅自进场,指责、推搡裁判员,被裁判员罚离出替补席;在比赛进行到45分钟时,陕西中新浐灞队主教练成耀东干扰比赛,指责、辱骂裁判员,被裁判员罚离出替补席。
鉴于陕西宝荣浐灞足球俱乐部及相关教练员对以上问题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并表示今后要吸取教训,加强俱乐部的管理和建设。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四十八条、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陕西中新浐灞主教练成耀东进入运动员替补席3场(2007金威啤酒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四轮至第六轮),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
二、停止陕西中新浐灞守门员教练贾春华进入运动员替补席8场(2007金威啤酒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四轮至第十二轮),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三、对陕西宝荣浐灞足球俱乐部中新浐灞队提出警告;
四、陕西宝荣浐灞足球俱乐部中新浐灞队及教练组要汲取教训、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材料于本决定下发之日起15日内上报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
成耀东已经知道了这个决定的内容,他平静地表示:“既然做错了就要受罚,我已经早有心理准备了,目前最希望是对我的处罚不会影响到球队周末的表现。”
事件回放:
中超第三轮,陕西客场与大连实德的比赛,成耀东与助理教练因为对主裁判的判罚不满,与其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成耀东将替补席上的队员带回休息室,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事件发生之后,成耀东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悔罪”心情,因此足协减轻了处罚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