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媒:北京裁判是否应该回避鲁能比赛?

2015年06月09日13:43    大众网-齐鲁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鲁能与裁判的风波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鲁能与裁判的风波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鲁媒截图鲁媒截图

  本报记者 李志刚

  鲁能泰山与裁判的“争执风波”,已经远远超过了足球乃至体育层面的范畴,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在事发之后发布微博谈论了“裁判安排”问题,他认为,“从公正的角度要质疑,赛前鲁粤京三队同积25分,相互存在显而易见的竞争关系。足协却不避利害冲突,安排了北京籍裁判执法,争议判罚又对鲁能不利。程序正义第一原则:任何人都不得做与其利益攸关事项的法官!”

  贺卫方教授所指的,是执法鲁能泰山客战贵州人和的主裁判徐富新,他所依据的,无非是相关名单上公布的徐富新名字后面的括号里注明了 “北京”二字,但事实上,这跟“北京籍”是两个概念,徐富新确实是在北京足协注册,但他的籍贯是河南。按照中国足协的习惯,确定裁判归属的不是籍贯,而是在哪里注册,比如著名裁判谭海是山东济南人,由于在北体大工作,也是在那里完成的注册,他的裁判身份经常就写着“北体大”。

  有些赛区的工作人员,可能图省事,也可能不太清楚其中的规则,有时甚至会将出自“北体大”的裁判,直接注成“北京”,这就给大家造成一个印象,那就是所谓的“北京裁判”特 别多。2014中超程序册上显示,该赛季共有24名裁判具备担任中超主裁判的资格,如果算上“北体大”的,广义上的“北京裁判”便有9名之多,倘若再加上 在“前卫体协”注册的裁判,“北京裁判”更是会达到两位数。

  目前的大型赛事,如世界杯、亚洲杯,还有诸如亚冠等国际间的比赛,选派裁判的规则 大都是按照国籍指派的,即由第三国的裁判执法该场比赛,非常注意相关“回避”事宜;中国足协是以裁判注册地、工作属地,而不是“籍贯”为依据指派执法,安 排裁判的原则只要不是在比赛双方所在地足协注册的裁判即可,比如谭海便曾多次执法过鲁能的比赛。具体到目前的中超,在赛程尚未过半,而“北京裁判”事实上 数量众多的情况下,如果按照贺卫方教授的提议,也不是特别现实。

文章关键词:裁判鲁能比赛中超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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