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12月3日下午,针对近期对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有关报道,我协会向来自5家媒体的记者做了情况说明,并进行了座谈。
一、报道中提及的5名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培训注册单位为“深圳市足球协会”。有关这5名运动员的转会涉及深圳市足球协会与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的总体战略合作,目前已经取得了良好开端,并为更深层次的合作达成了积极意向,近日就将签订有关协议并正式对外公布。
二、深圳市足球协会从未颁布所谓的“2005年版《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转会管理(暂行)办法》。
三、草拟中的《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目前还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过程中,将根据征求到的意见修改并完善该办法,按我协会权限和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方能予以颁布实行;
四、我协会须待《深圳市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输送奖励办法》正式出台后,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对转会费做出安排;
五、入选并同意加入“万达中国足球希望之星留学西班牙计划”的深圳青少年运动员,由我协会每人收取5万元转会费,是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足球字(2012)145号》文件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在中国足球协会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六、我协会欢迎关心深圳足球、深圳青少年足球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欢迎新闻媒体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深圳市足球协会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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