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CBA扣篮王:培养杀手球员 是球队出于利益打造

2015年12月10日09:33    新浪体育 微博 收藏本文
江苏斥天津男篮下黑脚一事引起热议江苏斥天津男篮下黑脚一事引起热议

  据《黑龙江晨报》消息,本报讯(记者 张澍 文|摄影)近日,中国篮协召开联赛会议,针对CBA“江苏男篮斥天津男篮下黑脚”这一问题展开了探讨,之后对江苏队总经理史琳杰反映的问题开出了一张奇葩的罚单:“江苏男篮总经理史琳杰通报批评并停赛两场,核减江苏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篮协认为江苏队没有事先沟通就在微博出声,给联赛造成了负面影响:“在双方俱乐部未能完全沟通的情况下,江苏肯帝亚俱乐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相关视频,俱乐部总经理史琳杰借助个人微博、微信发表指责、贬损天津队个别球员的言论,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联赛相关管理规定,给联赛造成了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处罚,江苏肯帝亚男篮总经理史琳杰在接受黑龙江晨报采访时明确表示:1。当队员在场上遭遇故意伤人动作(故意的、伤人的评定出自中国篮协裁判工作组)作为俱乐部总经理,为球员发声是我所义不容辞的。对于我的言行,我负责,接受处罚,但不后悔。我愿意为保护我的队员付出代价。2。球员作为公众人物,其工作的方式方法及好坏理应接受舆论的监督。3。球员是联赛的核心资产,净化赛场是每一个篮球从业者的责任。 

  针对史琳杰斥责天津队下黑脚一事,黑龙江晨报采访了CBA三届扣篮王哈尔滨人胡光,胡光对记者说了一些CBA糗事。“以前我打球的时候(1990年代中期至2010年左右),每个队都有一两个都有防守动作比较大的球员。有时候不是球员本身就这种技术习惯,而是队里的教练或者管理层出于某种需要,把某个球员打造成这样的。对对方的重点球员尤其是外援,就要用这种不太光彩的手段,限制他们发挥。我当年也做过类似的事情,当然动作不会像现在某些球员那么大。

  这种培养杀手球员的现象之所以一度成为CBA普遍现象,胡光认为:“一是篮协的监管不到位,二是俱乐部对球员的监管不到位,三是裁判现场执法不到位,四是球员的职业意识、对自身的要求不到位。这四个不到位,导致这一现象屡禁不绝。”胡光还分析了一种“小博大”的现象:“CBA有的俱乐部曾经诉苦,我们一年投资很大,一两个主力球员被搞伤,一年的投入都打水漂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一个俱乐部把另一个俱乐部的重点球员搞伤了,这种投入其实很小却能博得大大的利益。小博大,所以有人能铤而走险。”

文章关键词:CBA胡光扣篮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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