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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L四川外援禁赛3年+杰森禁1年 川粤共被罚20万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7月10日13:55  新浪体育微博
图片来自微博网友@怪物_甲 图片来自微博网友@怪物_甲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7月10日消息,篮协发布通知,对于7月8日晚广州自由人和四川金强队员之间的打架事件作出了处罚。四川外援大卫o帕默尔被禁赛3年,主帅杰森因管理不力被禁赛1年,球队共被罚12万;广州自由人邵天罡、李雪松(微博)严重警告、各停赛10场,球队共被罚8万。

  各赛区、各参赛俱乐部:

  2012年7月8日,2012年NBL联赛四分之一决赛第三轮广州自由人(以下简称主队)主场与四川金强(以下简称客队)的比赛中,距离第四节比赛结束还有31秒时,已被替换下场的客队32号队员大卫o帕默尔,在客队55号队员在主队球队席前与场外队员发生口角时,不顾裁判员的劝阻冲到主队球队席前对主队场外球员进行殴打,引发两队替补队员冲进场地,主队替补队员8号邵天罡和31号李雪松与客队32号球员发生互殴。观众向客队32号球员和客队席方向扔了几个矿泉水瓶,场面混乱导致比赛无法进行。

  为严肃联赛纪律,根据《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第十七条以及《2012全国男子篮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以下简称联赛处罚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给予四川金强32号队员大卫o帕默尔禁赛三年(不得在中国境内参加任何比赛,并报送国际篮联),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3万元的处罚;给予广州自由人邵天罡、李雪松严重警告、各停赛10场,核减俱乐部联赛费2万元的处罚;

  在本次事件中,四川金强教练员杰森,管理制止不力。根据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和联赛处罚规定第三十五条,给予通报批评、停赛1年(不得参加中国境内的比赛),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3万元的处罚;

  经核实比赛录像和技术统计,双方均有6名替补球员违规进入比赛场地,其中包括广州自由人邵天罡、李雪松。根据联赛处罚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分别给予广州自由人其余4名替补球员和四川金强6名替补球员,每人各核减俱乐部联赛经费1万元的处罚;根据联赛处罚规定第八十六条,给予广州花都赛区通报批评,核减广州自由人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的处罚。

  希望各赛区、俱乐部务必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对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细化赛区安保工作,坚决杜绝赛场暴力事件的发生,确保季后赛平稳顺利。

  篮球中心

  2012年7月10日

  (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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