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昭(微博)
将体育纳入大文化范畴,或如学者所言,体育本来就是人类一种文化行为,总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体育消费纳入文化消费之列,也该算是顺理成章。
物质消费讲究使用价值与价格相符,消费者在做出选择的时候,注意力不会有意识地考虑其创造过程中的价值,特别是成本中含有的劳动是简单还是复杂。可是,文化消费则不然,带给人们的满足感多是精神享受和身心愉悦,这就不能不考虑到产品来自何方。
体育消费主要有竞技比赛观赏和健身设施装备两大类,品牌往往成为首选要素。这些年去球场观赛,常遇熟人做不解状:“这比赛你也亲自来看看呀?”其意可解为档次偏低,并非名牌赛事,不值一看。笔者供职的媒体就有一些编辑们选稿,偏爱于NBA(微博)(美国职业篮球赛)消息,而不大做CBA(微博)(中国职业篮球赛)报道,理由当然是前者受关注程度高于后者。至于报道中超(微博)不如多登欧洲足球五大联赛,连理由都不需要,“中国足球?谁看呀!”
某日,一位年轻同事在办公室展示自己刚从市场买来的球衣,400多元人民币,“不贵啊!”他喜欢踢球,花这个钱是舍得的,更重要的是一件新款的阿迪达斯,贵贱已经不那么在乎,换成一件国产品牌的球衣,就是白送他,也不会这么兴奋。
能不能就此得出结论,将中国人的体育消费倾向定为“崇洋”?其实大可不必,因为这“崇洋”两字后面还有更可怕的两个字──媚外!四字相连,有扣帽子之嫌,过来人都知道,这样的“帽子”不是经济标签,也不是文化概念,而是政治界定。
不过,商家没这么多讲究,他们关心的是怎样能赚钱,更具体说就是消费者具有怎样的心理需求,这比提供商品的使用价值更有吸引力。运动衣要洋牌子,洋人创下的牌子成本太高,洋字码拼成的牌子就好使。其实,这里面已经有了不可回避的文化,中国人不喜欢在衣服上有方块字,更愿意印几个画圈圈的外国字。
职业联赛战绩欠佳,或是技术和战术缺乏观赏性,球队往往羡慕对方的外援给力。比抬高洋玩意儿更糟糕的是贬低自家的东西,中国文化当中的向心力不知从何时开始动摇,开个铺面做生意要翻改洋名号,连给孩子起名字也要叫娜娜,不愿意叫妞妞,就像老舍先生在话剧《茶馆》里所写,“特别有洋味儿”。
喜欢原样搬用外来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坏事,也不排除要体现文化贴近性。西方人崇拜中国武术,不去发明一个专有名词,直接拼成“Wushu”。后来以为称为”Gongfu”能更进一步,这就是没文化了,因为中国人从来不把体育运动中的武术与功夫混为一谈,二者虽有一定关联,毕竟是两回事。老外自作聪明,那音译名称当中,多多少少已夹带了对外来文化的盲目崇拜。
还说回到消费,外籍教练导演出的比赛是不是好看,见仁见智,中国足球队(微博)土帅换洋帅,就招来了更多质疑和一些铁杆球迷的远离。商标上添个钩钩或圈圈,换个字母,这类“小儿科”级别的手法早被不屑,但提醒消费者要去伪存真,只能为地道的洋货开拓市场,却不能使质量不高的本土产品销路增加。好吃就吃,好看就看,这是最自然和本能的选择。体育本来是人类文明的共有财富,共享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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