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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之队要价太高双方谈不拢 张国强自称曾培养过姚明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5月20日12: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姚明状告“姚明一代”一案有了新的进展,“姚明一代”品牌机构负责人张国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中表示,受理此案的法院已决定搁置此案,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姚明一代”所引起的注册纷争进行裁定后,再对本案进行审理。

  上周,“姚之队”受姚明委托,宣布正式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不正当使用“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识,对姚明构成了侵权。

  实际上,被告方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只是“姚明一代”商标的授权生产方,这一商标的真正持有方是“姚明一代”品牌机构负责人张国强,他曾担任过上海男篮主教练,与姚明的父亲姚志源曾为队友,“我当主教练的时候,姚明刚进青年队,我卸任后,李秋平就接任了主教练一职。”张国强介绍说。

  另据了解,关于“姚明一代”商标的纷争在10年前就已经浮出水面。早在2001年,尝试经商的张国强就注册了“姚明一代”的商标,而那时姚明还没有登陆NBA,等到2002年姚明以状元秀的身份登陆NBA,“姚之队”到工商部门注册几十种“姚明”产品时,他们才发现运动鞋、服装两类已于2001年被“姚明一代”提前注册了。

  此后,“姚之队”与张国强双方都向国家商标局提起过异议,不过由“姚明一代”商标注册引发的纷争至今还没有定论。

  那么,为何拖了十年才对薄公堂?“姚之队”对媒体回应的原因是“如果当时就兴师动众打官司,反而会使这一侵权的商标名声大振”;而张国强则透露说,双方之所以没有谈拢,主要在于“姚之队”要价太高。据《东方体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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