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姚之队”在北京就姚明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权一事召开媒体通气会。70分钟的通气会现场布置很简陋,连条横幅都没有,整个过程也几乎是“姚之队”成员、姚明的中方经纪人陆浩一人的陈述与答问,然而会议主题非常明确:姚明起诉“姚明一代”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
昨天,陆浩一开口,就透露了一个很让人震惊的情况:“自2002年姚明到NBA打球后,几乎每一两个月,我们在国内委托的商标事务所就交给我们与姚明相关的打擦边球的侵权注册商标文件。”
昨天与会记者们首先想到的一个问题便是:为何过了近10年姚明才开始维权?
按照陆浩的说法,他们遇到的国内市场上出现侵害姚明权益较严重的事件有十几起,但其中大多数企业并没有能够经营发展起来。武汉的这家公司已有侵权行为,但鉴于之前该公司尚未形成发展气候,考虑到提起诉讼反而会引起对这家公司更多的关注,也就没有提起诉讼。2009年,“姚之队”与这家公司人员在电话里沟通过几次,也见过一次面,但对方不承认侵权。“他们也许觉得我们不会提出诉讼,就加大了投入,有点儿收不住了。现在我们根据律师的建议提起诉讼。”陆浩说。
对于此次诉讼的目的,“姚之队”说得很清楚:“一方面在于捍卫姚明自身的权利,另一方面旨在呼吁企业公平竞争、提醒企业合法使用商标,提醒社会和消费者警惕某些企业的欺诈行为。”
当被问及姚明本人对这起官司的态度时,陆浩介绍说,姚明很重视,也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对这次诉讼,他的态度很坚决。
此次事件的最新进展是:姚明已委托律师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正式受理。
驻京记者 王亦君(本报北京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