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韩志昆被控贪污等罪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10月25日17:46  中国新闻网
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韩志昆被控贪污等罪

韩志昆在庭上眉头紧锁。(来源:云南信息报)

  中新网昆明10月25日电(记者蒋晨 赵书勇)10月25日,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以原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志昆涉嫌贪污、挪用资金、挪用公款三罪,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韩志昆在担任红河州体育局局长、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挪用单位财物,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提出了根据指控罪名,对被告人处予无期徒刑、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9年的量刑建议。

  韩志昆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表示不能接受,提出了异议并自行辩护。其辩护律师对指控做了无罪辩护。

  韩志昆先后于2002年9月,担任红河州体育局局长,2004年3月兼任成立后的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其领导下红河奔牛篮球队,曾在2004年全国“哈尼梯田”杯男子篮球联赛中获得冠军、2004-2005中国男篮球甲A联赛获得了第四名的优异成绩,而今在CBA赛场上,球迷已经看不到这支曾经创造过奇迹的球队。(完)

  

相关专题:中国男篮&CBA职业联赛专题 

更多关于 云南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