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三人篮球比赛于2010年5月16日至2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现将本届比赛的各个奖项名单公布如下:
一、 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女队:安徽队、云南队、上海市;
男队:广东队、山东队、澳门队。
二、 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
女队:董雪梅(浙江)、董博(上海)、崔洪杨(广东);兰天(宁波)、徐昕(河南);
男队:徐韬(山东)、耿超(河北)、赵亮亮(安徽)、李青翔(浙江)、蔡少兵(澳门)、高尚(广东)。
三、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
杨跃青、夏美燕、王莲芝、张焕兵。
四、优秀个人奖
女队:龚智园(湖北)、宋芳(云南)、王晓旭(重庆)、朱雪莲(江苏)、马雪雅(河北)、宁琰(内蒙古)、王安琪(安徽);
男队:何炻磊(湖北)、魏永强(黑龙江)、王镤(广东)、李信(山东)、李晓虎(河南)、郭子豪(上海)、韩小林(吉林)、黄景彦(新疆兵团)、穆怀佳(内蒙古)、田麒麟(宁夏)、宋学鹏(河北)、赵亮亮(安徽)、李青翔(浙江)、余欣蓬(云南)、谭添友(澳门)。
五、最佳第一阵容奖
女队:于东(广东)、董雪梅(浙江)、崔洪杨(广东);
男队:徐韬(山东)、鞠明欣(广东)、高尚(广东)。
六、最佳第二阵容奖
女队:马雪雅(河北)、张王来(浙江)、邓路遥(安徽);
男队:任凯(浙江)、王镤(广东)、蔡少兵(澳门)。
七、最有价值运动员奖
女队:崔洪杨(广东);男队:鞠明欣(广东)。
八、优秀教练员奖
女队:刘仪强(广东)、顾佳晴(浙江)、韩静(河北)、刘克明(河南)。
男队:王怀玉(广东)、娄延东(山东)、温建国(河南)、 陈登辉(浙江)。
九、优秀裁判员奖
梁洪涛、赵然、滚军军、黄远翔、徐艳、宇文紫薇、金亮、顾志勇。
十、优秀组织奖
云南、内蒙古、安徽、重庆、河南、宁夏、新疆兵团。
十一、三分球比赛名次
女队:第一名崔洪杨(广东);第二名董雪梅(浙江);第三名黄奕(重庆)和郭振玉(江苏);
男队:第一名李信(山东);第二名崔真与(吉林);第三名单志铭(广东)和李帅(河南)。
十二、参与奖
女队:内蒙古队、重庆队、云南队;
男队:内蒙古队、安徽队、宁夏队、黑龙江队、湖北队、云南队。
十三、三等奖
女队:河南队、上海队、湖北队、宁波队、江苏队、安徽队;
男队:浙江队、上海队、澳门队、河北队、吉林队、新疆兵团队
十四、二等奖
女队:浙江队、河北队;男队:山东队、河南队。
十五、一等奖
女队:广东队;男队:广东队。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