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健强
本文要谈论一个很“幼稚”的话题——规则。
其实这是每一个人都知道的东西,然而都只听过没见过。或许你见过,但你不懂,或无权懂。
从轻发落,息事宁人,这或许符合很多人的期望,甚至广东队的球迷们也想击败一支完整的新疆队,至少在球队已经拿下一半的胜利之后,不希望留下遗憾。篮协不想给总决赛留下缺憾,于是舍身堵枪眼,把骂名留给自己,让你不得不抚掌轻叹:难得啊。
在CBA,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都发生过,如果你要类比,你会发现许多类似的事件,处罚的力度大不相同。我们的规则留有很大的解释余地,模糊的条例留下了大量的空间。只有拥有解释权的人,才能行使权力,怒目金刚和慈悲菩萨自然会有天差地别。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行使人和当事人的关系好坏。
正因为解释余地更大,所以CBA的规则属于柔性法而非“铁法”。柔性法有两种可能,一是水往低处流——照顾弱者;二是人往高处走——屈服于强势。
柔性法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法让联赛形成统一的价值观。权力行使者不管怎么做,当“黑脸包公”也好,当“葫芦僧”也好,在参差的价值观下,最后结果是两头不讨好。
篮协处理问题时,也一直如规则一般优柔寡断。在过去,很多事情发生后,他们首先选择的是:先开会。
这次事件的重新描述,就说明了这个问题。杜锋头顶查尔斯的这种动作在篮球场上属于常见,在半决赛对阵上海时,他曾经因为同样的动作吃到技术犯规,而当时就属于“技术犯规”的范畴内,这一次就变成了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7条中的:“发生冲突并攻击对方”。
查尔斯的动作被描述为“挥臂掌击杜锋脸部”,则引用了第9条的“出于报复目的,故意推搡或拉倒对方,或对对方球员使用拉、打、钩、踢、绊、膝顶等恶意动作,造成对方球员猛烈摔倒。”
但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中,第10条和第11条同样描述了“顶、推搡、击打、踢、踩、绊等伤人行为”,这两条是属于必须禁赛的。
可见篮协引用了一条较轻的条例进行判罚。不过汉字有时也带有极大的模糊性,当你把查尔斯的行为描述为上述性质时,你会发现篮协类似的条例都是模糊的描述,不过导致当事人昏迷这个事实,直接被忽略。
柔性的规则,带来优柔寡断的决定。篮协这般“柔”情,就如CBA的规则一样,只有他们自己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