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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炜190万年薪超过限额? 篮协:谁违规就处罚谁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1月19日07:45  解放日报

  刘炜确定归队了,但是有关他的年薪,目前仍然传得沸沸扬扬。有说190万元的,有说超过某国家队主力球员的,不一而足。

  为此,本报记者昨天在北京专门采访了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CBA联赛办公室主任张雄。张雄表示:“到目前为止,我们在俱乐部上报的合同中还没有发现哪个国家队球员的年度工资超过100万元。”

  刘炜的经纪人沙伊峰昨天告诉记者:“在刘炜的工资问题上,我们绝对不会违反篮管中心的规定。”上海东方篮球俱乐部新闻发言人张弛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中国篮协今年10月13日出台《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员工资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现役国家队员的年度工资不得超过100万元,外援的月薪不得超过6万美元,教练员、运动员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上个年度该俱乐部收入总额的55%。如违规,将处以扣除同等数额50%的联赛拨款。

  张雄承认目前有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年薪已超过“限薪令”,但他表示:“不能因为怕限制不住,我们就不出台相关规定。出台这项规定,是表明中国篮协的一个态度。只要证据确凿,谁违规,我们就处罚谁。但任何事情都需要证据,我们不能道听途说。这既是一个行业制度约束问题,也需要从业者自律。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定,可能出现球员漫天要价,俱乐部财务压力越来越大,进而发展到俱乐部资金链断裂,直接影响俱乐部的生存,也影响到CBA联赛的健康发展。这是任何人不愿意看到的。”

  张雄表示,CBA联赛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方面还不完善、不成熟,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他说:“如果有俱乐部或者个人私下里仍在签订某种违反规定的合同或者协议,今后发生矛盾乃至出现法律纠纷,中国篮协是不予支持的。最终受到损害的,还是签约双方。”


本报记者 严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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