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旭事件,外表看起来是新旧培养模式的冲撞;内核,是个关于“选择”的故事。
1987年出生的张兆旭,作为一个公民,是否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未来?这是个重点。张兆旭的第一次选择,是与原俱乐部签约5年,后来被他否定掉。根据法院判决,张兆旭与金斯顿俱乐部签订五年期合同时,“不足16周岁,并且无监护人在场”。那么,成年后的张兆旭在2006年执意离开,算是对发展路线的一次自我修正!而张兆旭在采访中也一再表明:路是自己选择的。
以我辈的成长经验来看,选择权之于中国少年尤其稀少,或是被父母意愿,或是被外力挟持,或是受环境所迫,在需要选择的时候,总有“人”会替你做出决断。更重要的是,因为选择权的稀少,使得很多人已经淡忘了如何去行使这个权利。特别是一些具有特殊身材的孩子,他们的未来,往往被身高先行“绑架”,在还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时候,就被送上一条至今仍褒贬不一的专业流水线,不能回头,直至成品。如果一切顺利,皆大欢喜;万一出现失误,造成残次品,后果自负。
而那些敢于思考、敢于另辟蹊径、敢于选择的孩子就显得弥足珍贵。即便忽略张兆旭的身高,去平视他,他的勇气也值得仰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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