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赛区、参赛俱乐部,全体技术代表、裁判员:
2009年2月15日,2008—2009赛季CBA职业联赛常规赛第36轮天津荣钢和广东东莞银行队的比赛在天津体育馆进行,距离第四节比赛结束还有14.7秒时,广东队员投球中篮以116:114领先。当距离比赛结束还有6秒(实为6.8秒)时,天津队员王浩在外线命中三分,天津队以117:116反超广东队。此时,记录台宣告员发出广东队请求暂停的信号,但是,由于现场观众欢呼声太大,临场裁判员和技术代表、记时员等均没有听到暂停的信号,比赛继续进行(此时,比赛计时钟仍在走动),广东队两次投篮不中,直到比赛结束,天津队与广东队的比分仍然显示是117:116。当即,广东队主教练李春江到记录台提出异议,询问记录台为什么不给予广东队暂停?临场技术代表经过核实,确认广东队在天津队员王浩投篮出手前已提出暂停请求,而且,记录台宣告员也发出了广东队请求暂停的信号,按照《篮球规则》第18条投篮得分时,非得分队有权请求暂停的规定,技术代表当场决定给予广东队暂停,重新比赛6秒。此后,广东队在前场掷界外球,该队外援积臣篮下扣篮得分,广东队以118:117领先。离比赛结束还有3.3秒时,天津队请求暂停,因天津队暂停次数已全部用完,请求被拒绝。天津队随后从端线外掷球进入前场,但没能再次得分,全场比赛结束锣响,本场比赛广东队获胜。赛后,天津荣钢队口头向主办单位提出申述,并且于次日上午向联赛办公室递交了情况说明。
通过调查,事实基本清楚。根据《篮球规则》第44条:记时员计时中的任何失误,可由裁判员们在主裁判员在记录表上签字前的任何时间予以改正的精神,经过专家认定,重新比赛6秒并且经裁判员签字后的比赛结果(广东队118:117天津队)有效,不可更改。但是作为该场比赛的技术代表,处理广东队的请求暂停不及时,对记录台的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并在未和裁判员商量的情况下,擅自决定补时重新比赛是错误的。
为严肃联赛纪律,参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第四章第一条,给予本场比赛技术代表取消其本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技术代表工作权利的处罚。
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希望各赛区和竞赛承办单位、联赛裁判员和技术代表、记录台工作人员引以为戒,从中吸取教训,临场工作中精神要高度集中,并严格按照联赛手册的要求和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力和职责。
此通知请在赛前联席会上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