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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队自行决定参加此项比赛。如安徽省队参加预赛(南区)并获前八名,该赛区录取名次不变;如安徽省队参加预赛未获前八名,则该赛区录取前七名,安徽省队以第八名名次参加2010年合肥市决赛。
(三)参赛单位限报6人,分别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4人。
(四)运动员、教练员和领队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领队和教练员须填写申请表(附件三)。
(六)参赛单位提供200字左右的队伍简介(注册时缴纳)。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篮球运动规则》(2006-2010年)及国际篮联《三人篮球运动规则(2008版草案)》。
(二)两赛区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和交叉排位赛。
1、根据队伍数量,以偶数组数抽签分组(抽签原则另定)。各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比出小组名次。
2、根据组数,按两个赛区各前十六队数再进行交叉排位赛(具体办法另定)。
(三)循环赛排名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在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四)男子使用7号、女子使用6号比赛用球(中国篮球协会审定)。
(五)运动员至少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背心前后和短裤均有号码(按国际篮联规定),号码从1到4排列。
八、裁判和仲裁
中国篮球协会选派技术代表、裁判员(含记录台)、仲裁委员(通知另发)。上述人员进行裁判和仲裁工作。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南、北赛区各录取前十六名,并给予奖励。
十、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进行兴奋剂抽查(有关事宜另定)。
十一、其他
(一)参赛队伍须缴纳500元注册参赛费。
(二)参赛单位须按每人每天50元食宿费向赛区缴纳,不足部分由赛区组委会补贴;往返赛区交通费及赛区内交通费自理。
(三)参赛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及中国篮球协会规定执行。
(四)运动员交流问题按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执行。
(五)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制订的《全国篮球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十二、联络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社会发展部(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14层;邮编:100062;联系电话:01051696023;联系电话及传真:01051696098;联系人:王惠民、曹燕飞(女);网址:www.cba.gov.cn;电子邮箱:whm227@sina.com、caoyanfei123@yahoo.cn)。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