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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布谢亚龙称遭刑讯逼供一事调查细节(附文件)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6月13日17:57  新浪体育微博
法院公布谢亚龙称遭刑讯逼供一事调查细节(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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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6月13日,据新华社快讯称,谢亚龙所提被刑讯逼供意见一审法院未予采信。判决表示,一审庭审中,公诉机关当庭提供了证据,证明其没有被刑讯逼供。法庭质证予以采信。

  关于谢亚龙是否遭受了刑讯逼供,公诉机关提供的关于没有进行刑讯逼供的证据是否有力,这些问题在谢亚龙的一审判决书中都得到了回答。就在一审判决后,院方也将这些内容进行了公布。内容如下:

  判决书称,关于被告人谢亚龙及辩护人当庭提供其在侦查机关的有罪供述是遭到刑讯逼供后非法取得的,其内容是编造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庭当庭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

  被告人谢亚龙当庭供述了四条刑讯逼供的线索:一是在2010年9月3日晚被带回沈阳途中遭到办案人员的殴打;二是从2010你那9月4日至2010年9月16日在监视居住期间被坐“老虎凳”、电警棍电击,打耳光,通宵浇凉水;三是曾受到公安人员以“其妻子生命和限制儿子自由”为名的要挟;四是送到看守所羁押后,检查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不让其睡觉。

  辩护人员当庭提出如下意见:一是申请休庭,待排除非法证据后重新开庭;二是申请传唤朴云宝,关永生、宁刚等侦查人员接受法庭质证;三是公安机关已在2010年9月16日将谢亚龙刑事拘留,并由沈阳军区现代管理学院宾馆6号楼203房间送交辽宁省看守所羁押,而从2010年9月29人的讯问笔录上看,对谢亚龙讯问的地点是沈阳“206”专案组,而非羁押的辽宁省看守所,违反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39条规定。辩护人还向法庭提交了《谢亚龙一案刑讯逼供及非法取证证据线索清单》。主要内容是:一是申请调取对谢亚龙每次审讯的录像,特别是2010年9月4日晚及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将谢亚龙由辽宁省看守所外提到沈阳“206”专案组讯问地点的录像及上述时间段的审讯记录。二是对谢亚龙所称在其被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受审讯人员对其头部进行击打而扇耳光,造成其左耳孔出血,用电警棍电击致间歇性心律不齐等,申请对谢亚龙左耳鼓膜以及心律不齐进行伤情鉴定并提交《伤情鉴定申请书》。

  公诉机关针对被告人谢亚龙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刑讯逼供问题,未建议法庭延期审理,当庭除向法庭提供对被告人谢亚龙的问讯笔录外,还向法庭提供如下证据,证明不存在刑讯逼供:一是提供了侦查人员朴云宝、关永生、宁刚、刘超《关于在问讯谢亚龙时不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说明》,证明没有对其用过任何非法手段;二是执行看守任务的武警徐子庚、鲁召辉、孙月东、张宁、孙延杰书面证明材料,证明在执行看守任务期间,谢亚龙起居正常。每次审讯后,谢亚龙“精神状态良好,无外伤”;三是辽宁省看守所提供的2010年9月16日被告人谢亚龙入所《健康检查笔录》,证明谢亚龙入辽宁省看守所时身体无异常;四是谢亚龙受贿案办案组证实:在讯问过程中,办案人员没有非法取证的情况;五是丹东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刘亚洲、石运胜、林志刚、肖杰、康振兴、周建军、段国强每人分别所作《情况说明》,证实在办案中依法办案、没有违法取证的情况;六是出示了2010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9日、10月11日、10月16日、11月30日、12月1日、12月16日等八份辽宁省看守所《在押人员体表检查表》,证实谢亚龙“体表检查无异常”,并有谢亚龙签名确认。

  本院认为,关于谢亚龙及辩护人提出的刑讯逼供问题,公诉机关已于庭前进行了侦查,调取了证据,能够当庭举证, 没有建议延期审理,故辩护人“申请休庭,待排除非法证据后重新开庭”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公诉机关当庭提供了侦查人员朴云宝、关永生等出具的《情况说明》,负责看守任务的武警徐子庚、鲁召辉等证言及被告人谢亚龙进入辽宁省看守所时的《健康检查笔录》、8份辽宁省看守所《在押人员体表检查表》等书面材料,证明被告人谢亚龙没有受到刑讯逼供。这些证据均经法庭当庭质证,证据来源合法,能够互相印证,本院予以采信。故对被告人谢亚龙及辩护人所提谢亚龙被刑讯逼供和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人谢亚龙供述的认定问题。经查,被告人谢亚龙因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因证据不足而未被移送起诉。公诉机关指控的是谢亚龙犯受贿罪,被告人谢亚龙大部分有罪供述系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主动交待的。其多次有罪供述内容详实,稳定,一致。检查机关根据被告人谢亚龙供认的受贿犯罪事实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其供述与行贿人的证言及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谢亚龙在接受检察人员讯问时亦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曾书写亲笔供词供认。本院认为,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的审查,应当结合控辩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以及被告人本人的全部供述和辩解进行。被告人谢亚龙庭前供述稳定一致,庭审中以遭到刑讯逼供为由欲推翻大部分有罪供述,但被告人不能合理说明翻供理由,其辩解与全案证据相矛盾,无相关证据佐证,而庭前大部分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故对被告人谢亚龙所作的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的有罪供述应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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