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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否认收鲁能海狮70万贿款 律师怀疑老总做伪证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4月29日19:48  新浪体育微博

  新浪体育讯 在对南勇的公诉指控之中,有两笔巨额费用遭到南勇及其辩护律师的明确否认,这就是前沈阳海狮俱乐部送给南勇的40万 人民币、山东鲁能俱乐部送给南勇的30万 人民币。那么,这70万的“受贿”金额到哪里去了?据南勇当庭表示,自己并没有收到这两笔钱,而律师则表示,不排除海狮与鲁能的两位总经理在压力之下被迫做出伪证对南勇进行指控。

  检察院在庭审现场宣读的公诉书之中,有两项数目较大的指控,其中一项是前沈阳海狮俱乐部送给南勇的40万人民币、另一项是山东鲁能俱乐部送给南勇的30万 人民币。其中沈阳海狮俱乐部向南勇“行贿”一事,南勇曾经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的时候也亲自介绍过相关情况。不过,沈阳海狮俱乐部到底有没有送给南勇40万元人民币,或者说南勇有没有收到过来自沈阳海狮的40万呢?就在24日的庭审现场,虽然检察院在宣读的起 诉书之中依旧有这一项指控,但是却把原来起 诉书之中的证据全部撤销,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证据就是前沈阳海狮俱乐部总经理章健的证言,章健曾经向公安机关指证送给南勇40万元。对此南勇以及律师都表示,经过他们的调查与了解,沈阳海狮俱乐部根本没有向南勇送出这40万元。

  同样,来自山东鲁能的一笔30万元指控,南勇本人在与律师见面的时候也表示没有收过这笔钱,经过南勇的律师调查之后也收集了多方证据认为这笔“行贿”是不存在的。不过,公诉方出示了前山东鲁能俱乐部总经理董罡在接受调查时候的证言,董罡表示曾经行向南勇“行贿”30万元。

  那么,为何在起 诉书之中还出现了这两笔费用呢。南勇的律师在当庭辩论之中指出,由于当初起 诉书之中的证据来源主要就是章健与董罡两人的证言,而来自两家俱乐部的财务数据也没有显示曾经向南勇送过这笔钱。因此不排除是当初在调查的时候,章健与董罡两人受到压力之后被迫做出伪证,如果两人确认向南勇送过如此巨额的钱款,就应当做为公诉方证人出庭进行当场对证。(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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