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国足坛反赌扫黑风暴在辽宁丹东再度开庭。由于在被告席中所坐之人乃原中国足协的“掌门人”谢亚龙,而备受关注。上午7点58分,谢亚龙被押解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囚车内,身穿“东港市看守所”囚服的谢亚龙白发苍苍,一脸憔悴,与当年那个呼风唤雨的“龙王”无法相提并论。
从上午9点到晚上将近10点,谢亚龙庭审的时间整整持续了一整天。在庭审过程中,据谢亚龙辩护律师金晓光透露,在法庭上,谢亚龙对于指控的12项受贿内容绝大多数都不承认,172万认可了不到30%。并且在法庭上当庭翻供,并在法庭上直接爆出,在羁押询问过程中,办案人员曾有刑讯逼供,律师的这一转述立即令庭外上百名记者感到震惊。
难见“龙王”
律师申请石沉大海
“作为被告人的律师,我连见谢亚龙一面都很难,”昨天中午,在丹东市中级法院的门口,谢亚龙的第一辩护律师金晓光告诉记者,从2011年5月接受谢亚龙的案件之后,直到同年的7月22日,金晓光律师才见到谢亚龙本人。“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嫌疑人在被羁押24小时之内就可以见律师,如果案情重大或者涉及到国家机密案件,五天之内嫌疑人可以见律师,我是2011年5月接手谢亚龙案件的,可是一直到7月22日才同他之前的律师任强一起见到谢亚龙。”
说到这里,金晓光的情绪有些激动。“我光是申请就发了十多次,”一边说着,金晓光掏出了包里的快递单据,上面可以清楚地看到具体的日期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除了书面的请求,电话更是打了无数次,可是得到的回应一直是领导不批准,直到2011年7月22日,丹东市公诉处才同意让我见到了谢亚龙,当时某位领导跟我解释说,一直拖到现在是因为下面办事的人太谨慎。”金晓光对于迟迟见不到谢亚龙非常不满。
刑讯逼供
致使左耳流血流水
“谢亚龙反映在其被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审讯人员用手对其头部进行猛击和扇耳光,致其左耳受伤流血流水……”今天谢亚龙的两位辩护律师金晓光和陈刚走出法庭,一脸的严肃,甚至有些激动,面对记者的围追堵截,辩护律师说得最多的一个词便是“刑讯逼供”。“刑讯逼供,非法证据采集是我国法律严令禁止的,我们必须吸取佘祥林、赵正海杀人案的教训。”
“在法庭上,我们一次次要求法院对刑讯逼供、非法采集证据进行调查。”走出法庭,谢亚龙的辩护律师金晓光面对记者的采访,说出了上午庭审的情况。“上午的庭审,主要的焦点就是刑讯逼供,案情涉及的并不多。”金晓光说。据金晓光透露,庭审过程中,法院法官在听了谢亚龙的陈述后表示,刑讯逼供有没有证据线索,比如说谁对你刑讯逼供的,叫什么名字,时间、地点、内容等。“对此,谢亚龙直接说出了三个办案人员的名字。谢亚龙说,从北京到沈阳的火车上,办案人员便用手扇他的耳光。之后,谢亚龙从看守所被押解到沈阳军区现代管理学院宾馆6号楼203房间,在房间内,谢亚龙遭遇吊打、电击、侮辱,威胁。”金晓光说,谢亚龙所承认的172万以及12项指控,多半是发生在刑讯逼供之后,谢亚龙在庭审中对大部分指控表示否认。
当庭翻供
称多数案件为假案
对于检方指控的部分罪行,谢亚龙当庭指出绝大多数的案件都是假案。在讲述每个案件时,谢亚龙说的很详细,公诉人表示不用说得太细,此时律师举手抗议,应该让谢亚龙详细的说完。之后,谢亚龙也曾举手抗议,抗议公诉人不让其详细阐述案情。同时,金晓光也列举了谢亚龙一案刑讯逼供及非法取证证据线索清单。在这份线索清单中,律师请求法院调取每次的审讯录像,特别是9月24日晚的审讯录像,同时调取辽宁省公安厅的审讯记录,证明存在刑讯逼供。另外,律师对谢亚龙移送检察机关的程序也提出了质疑:“当时公安机关掌握的举报线索是受贿二台车辆,受贿案件应当移交检察机关进行侦查,但公安部却指定由辽宁省公安厅进行管辖,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没有依法进行监督。”
同时,金晓光还透露出谢亚龙在拘押期间刑讯逼供的一些细节。“询问的地点是在专案组,而非羁押的辽宁省看守所,违反《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39条规定,办案人员把谢亚龙从看守所提出到宾馆4天不让其睡觉,并在期间对谢亚龙进行了吊打、侮辱以及电击。2010年10月11日至16日,谢亚龙再次被提出到宾馆。为此,我们请求法院到辽宁省看守所调取检察机关201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以及10月11日至10月16日提讯换押记录以及这段时间看守所对谢亚龙的监控录像,证明非法取证。”
为了证明谢亚龙曾被刑讯逼供,金晓光向记者出具了一份《伤情鉴定申请书》,在这份申请书中,律师写明:“审讯人员用手对其头部进行猛击和扇耳光,致其左耳受伤流血流水,为查清事实,特依法申请对谢亚龙左耳鼓膜及耳道进行鉴定,鉴定其是否有陈旧性伤痕。”记者 曹红芳 (商报丹东4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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