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协[2012]14号
关于2011-2012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分区赛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参赛高等院校:
为了更好地举办2011—2012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分区赛的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赛高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大学生(学生)体育协会领导下认真做好参赛相关工作。
一、比赛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南 区
1、时间
报到时间:4月15、16日
比赛时间:4月17日-24日
离会时间:4月25日
2、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报到地点:成都市西南石油大学石油缘宾馆
联 系 人:张意殊
联系电话:13981896548,028-83032788(传真)
北 区
1、时间
报到时间:5月20、21日
比赛时间:5月22日-29日
离会时间:5月30日
2、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报到地点: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运动员公寓(秦皇岛市海港区文体路5号)
联 系 人:祁琪
联系电话:13653355883,0335-8580841(传真)
票务负责人:郝燕13703359823
二、报名要求:
1、根据《2011—2012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以下简称“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参加分区赛的各队必须于2012年3月1日前上报报名表(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报名参加分区赛的运动员名单将于2012年3月15日在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教育网:202.205.109.196;网通/电信:211.151.94.148)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三、注册要求:
1、各参赛队的运动员需凭《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参赛。
2、运动员所在学校负责人登录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网站(www.sports.edu.cn)注册中心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注册负责人员审核通过后发放注册卡。
联系人:贺鸣,联系电话:010-66093839
3、注册费: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及手续费20元/年。
4、注册截止时间为本次比赛前一个月,以网络注册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报名参赛。
四、报到相关要求:
1、参加第二阶段比赛的各队,需负担往返赛区交通费,并按每人每天100元(人民币)标准交纳食宿费,其它比赛费用由联赛组委会负担。赛区负责接待各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20人,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
2、各参赛队报到时需提供运动员的《学生证》、《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运动员健康体检表》(需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开据)原件及《高等院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交组委会核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3、各参赛队在报到时须向联赛组委会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于赛后如数退还。
4、各参赛学校准备3号校旗一面(192X128CM),报到时交组委会。
5、请各参赛队认真学习并遵守“竞赛规程”及“商务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加强运动员的思想教育及运动队的管理工作,加强各参赛队的安全、疾病预防等工作,坚决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确保联赛平稳、有序、顺利的举行。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2011—2012李宁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分区赛报到回执单
代表队名称 (盖章) |
队员人数 | 领队、教练员人数 | 抵达时间 | 车次或航班号 | |
男 | 女 | ||||
是否需要接站 |
是否需要组委会帮助预定返程票 (如需要注明数量) |
返程时间 | 返程车次
或航班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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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各代表队到赛区人数及领队、教练员性别以回执单为准,组委会将以此为标准接待安排各队食宿,回执单没有计算在内的超编人员比赛期间食宿自理。
2、请各代表队分别于2012年4月5日(南区)、2012年5月10日(北区)前将回执单传真至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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