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丹东专电 当年的龚建平,因为受贿37万元而被判了10年,而今的四大黑哨,受贿金额都高于龚建平,但刑期却比他短了不少,对此,有不少人认为量刑偏轻,还有网友因此调侃:“也许是人民币贬值得太快了吧。”不过法律界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杭州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全明律师介绍,法律上讲究“先定罪,后量刑”,由于司法解释的变化,尽管都是黑哨,也都是受贿,但如今四大黑哨的罪名与当年的龚建平并不一样。陆俊等人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龚建平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名的不同,也导致量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好比同样是车祸,判交通肇事和判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刑期也天差地别。”
虽然不能参考龚建平案的判罚结果,但王律师也表示,如果罪名相同,那么在量刑上的可比性就很大。“比如接下来即将被宣判的杨一民、张健强等人,还有尚未开审的谢亚龙、南勇等人的案件,他们都涉嫌国家公务人员受贿,那么龚建平案就很有参考意义。他们的刑期很可能要比陆俊等人高得多。”
杨一民的代理律师王树静却说:“现在对于杨一民到底是‘国家公作人员受贿’还是‘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还没有定性。前者肯定被判10年以上,后者被判5年以上。我认为杨一民应该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所指控的125万有礼金,有馈赠,大多数都不应该算做受贿。”
按照计划,王树静将于今天晚上到达铁岭,随后与杨一民商讨案情。“可以让杨一民欣慰一点的消息是,判决生效之后,家人就有会见的权利,在案人员服刑期间与家人书信、会见都正常了。”王树静说。 本报特派记者 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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